索引号: hz00043/2019-2545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残联康复〔2019〕15号 成文日期: 2019-04-07
发布单位: 市残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19年杭州市特殊儿童康复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07 16:16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残联:

康复评估是了解特殊儿童康复效果的重要途径,是检验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工作成效的有效手段,在康复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36号)及工作细则、市残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残联康复〔2018〕59号)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成立杭州市特殊儿童教育康复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杭教基〔2018〕12号)要求,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情况,决定开展2019年度特殊儿童康复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必须是杭州户籍或父母双方持有我市居住证连续5年以上,年龄未满7周岁,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残疾人证的;

2、持有区、县(市)残联加盖公章的残疾评定表;

3、孤独症儿童和年龄未满3周岁的言语障碍儿童,可持符合省残联等六部门《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规定要求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凭户籍所在地(或父母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盖章出具的缓学或休学证明,年龄可放宽至未满9周岁;具有肢体矫治手术指征的残疾儿童,年龄放宽至未满17周岁。7周岁以上必须持有残疾人证。 

二、评估项目

总共九项评估内容:视力康复训练、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助听器使用、智力康复训练、脑瘫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肢体康复训练、肢体矫治手术术后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儿童和脑瘫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及适配后康复训练。

三、评估方式

主城区:由特殊儿童监护人自行联系专家,约定时间进行评估。主城区评估于5月17日前结束。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和三县(市):由市残联组织专家团队赴当地开展集中评估。

四、专家团队

评估团队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康复医疗中心、浙江省眼科医院(低视力康复指导中心)、杭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德林义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爱听科技有限公司、索诺瓦(原峰力)公司的康复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

专家名单和对应评估项目见附件1。

五、时间安排

评估时间安排在4月8日至5月17日,具体见附件2。在外地康复训练的特殊儿童,由当地残联定点机构开展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六、有关要求

1、各地残联要高度重视年度特殊儿童康复评估工作,加强宣传,按照“通知到人,评估到位”的工作要求,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特殊儿童都及时接受康复评估,享受全面的康复服务。

2、各地残联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列入各区、县(市)残联年度工作目标,年度评估人数应达到任务数的90%(任务分配见附件3)。

3、康复评估表由市残联统一制作下发,每份表都印有编号,各区、县(市)残联自行制作无效。

4、本次评估费用由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安排。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和县(市)残联安排集中评估场地。

不明事项,请与市残联康复部联系,联系人:宋劼,联系电话:87975190。


附件:1.2019年杭州市特殊儿童康复评估表.docx

2. 2019年度杭州市特殊儿童康复评估有关事项说明.docx

3. 2019年杭州市特殊儿童康复评估任务分配表.docx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