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杭州市体育局“三定”规定的通知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杭州市体育局“三定”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杭州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三定”规定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体育局不再加挂市体育总会牌子。市体育局承担市体育总会日常工作,其秘书处工作由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承担。
二、撤销体总秘书处,设立产业发展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指导和管理社会体育赛事活动及品牌赛事,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相关职责。
三、撤销法规产业处(挂市体育市场稽查队牌子),设立政策法规处(挂市体育市场稽查队牌子)。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组织起草体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市体育发展政策。开展体育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和体育改革相关工作,指导体育标准化工作。推进体育领域“信用杭州”建设。承担全市体育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全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全市体育经营活动。
调整后,市体育局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保持不变。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