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1026144/2019-2398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4-25
发布单位: 市城投集团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监察
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9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9-04-25 11:32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卓未龙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行政提示“攻击司机、抢夺方向盘视为危险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城市公共交通因线长、点多、面广、价格低,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但是,近年来因乘客攻击司机、抢夺方向盘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此,各级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公交企业等相关单位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为维护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建立了安全屏障。

一、今年出台和即将出台的制度规定

(一) 2019年1月8日,两院一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2019年1月9日,中央有关部委在北京召开“公交车安全防范现场会”,提出提升公交车安全防范水平有针对性的相关措施。

(三) 2019年3月8日,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及场站安全防范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已由公安部牵头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即将颁布执行。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两院一部联合发文的《指导意见》,坚决严惩各类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辱骂、袭击驾驶员等危及公共安全的报警,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出警,将违法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对构成犯罪的,一律刑拘,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惩。

(二)加强安全法制培训。市公交集团在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后,从“再教育、再演练、再疏导、再落实”四个方面进行了强调和重申,进一步增强司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提升司机应对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同时加强公交特勤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在重点线路、重点时段跟车服务群众,落实安防职责,维护公共秩序。

(三)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市公交集团积极与省、市运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有关部门联系,就防护隔离设施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讨论,充分论证隔离设施对行车安全、司机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司机突发疾病救治、营运服务等的影响,并于2月中旬购入隔离设施进行试装,为今后推广应用积累经验。下一步,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分析试装情况,并结合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落实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的改造工作。

(四)营造公交安全氛围。市公交集团为进一步增强乘客安全乘车意识,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已在部分公交试点线路张贴“守护司机的安全,就是守护全车乘客的安全”宣传标语,同时通过车厢语音播报的形式加以宣传,倡导乘客共同维护司机安全,当发现乘客与司机争执时,及时予以劝导和制止。下一步,将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对警示标语内容进行调整,并在所有公交车内进行张贴。对在营运过程中较好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典型事例,加强宣教,并根据市公交集团《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表彰。

(五)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市公交集团将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公共交通安全工作,并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定期开展公交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不断提升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一)配备随车安全员。为全面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安委〔2019〕1号),市公交集团将积极与市公安局、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在重点线路配备随车安全员可行性方案。 

(二)推进安全设施改造。加强公交营运车辆一键报警和车载监控等设备的维护,确保各类车载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同时积极与公安部门联动,配合公安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人脸识别系统,通过系统自动比对数据库、发现“重点关注人员”,降低发生各种意外事件的风险。

(三)开展社会安全宣传。进一步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社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公交出行参与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感谢您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