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1026144/2019-2398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4-22
发布单位: 市城投集团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监察
对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西3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4-22 11:05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张少燕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以“西湖三十景”命名公交车站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第二条、第四条和《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的定义要求以及《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站点的命名有相应规范要求,要求公交站名应当以传统地名或者所在道路、文物古迹、公共设施的标准名称命名,起到引导、公告等作用,方便公众识别。

目前,西湖景区一带的公交车站,基本是以耳熟能详的景点命名,如:灵隐、苏堤、浴鹄湾、杭州花圃、虎跑等。其中,玉皇飞云、云栖竹径等“十景”已是公交站名,平湖秋月、断桥残雪等“十景”作为公交副站名使用。由于西湖景区的站名已沿用数十年,考虑到杭州市民乘车的习惯性和熟知度,暂不考虑调整站名。结合您的建议,从今年秋季旅游客运旺季开始,可以考虑在西湖内环线、西湖外环线、游2线等旅游线路、旅游定制线路的站名上标注“西湖三十景”,以起到方便游客、宣传西湖三十景之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