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督察处
主要职能:

协调开展全市改革督察工作,拟订年度督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中央和省委、市委批准的重大改革方案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市委改革委会议和市委改革办工作例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的督办督查,对各地各部门改革工作及成效的跟踪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建立健全改革督办协调、督察落实、考评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联系指导、协调推进全市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承担上述领城改革工作的政策研究、文稿起草、方案审核、计划拟订、协调督促、专项评估、信息汇总等工作,负责联系市委改革委相关专项小组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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