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44/2019-2546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单位: | 市发改委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为贯彻《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杭州市未来社区试点项目建设,我委起草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未来社区试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市政府名义发文。本文件从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联系市发改委进行反馈。
联系人:钱利明,电话:85251851,传真:85251827。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1608室(邮政编码:310026)。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关于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未来社区
试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未来社区试点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出发点,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维价值坐标,以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为内涵特征,系统营造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交通、低碳、建筑、服务和治理九大场景,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城市大脑、创新创业三大特色优势,高质量推进我市未来社区建设,努力打造引领全省的未来社区杭州样本。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文化引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和美好向往,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高品质生活主轴,提升社区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融合先进文化和前沿科技,指导未来社区的建设运营,不断推动人民生活方式革新。
坚持分类推进,精准施策。统筹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类型,以改造更新类为主。改造更新类以20世纪70-90年代老旧小区为主体,鼓励采取全拆重建、插花式改建和综合整治等方式。规划新建类依托省、市重大发展平台,高铁、轨道交通站点,人口集聚潜力大等要求选择试点。
坚持统筹谋划,持续发展。力求社区建设运营资金总体平衡,在交通和环境容量允许前提下,改革城市核心资源要素配置机制。改造更新类通过地上地下空间优化开发,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建类可实行带方案出让模式,提高综合配套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协调推进。适应时代发展和需求升级,鼓励大胆探索、迭代更新,坚持创新设计、适度留白,合理设置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不断优化未来社区建设场景和政策环境,全面构建未来社区相关联的投资、民生和产业链条。
(三)总体目标
1.加快启动阶段。2019年底前,全面启动上城始版桥社区、江干采荷荷花塘社区、拱墅瓜山社区、萧山瓜沥七彩社区、萧山亚运社区、钱塘新区云帆社区等首批省级试点创建项目建设。
2.增点扩面阶段。2021年底前,按分期报批、梯次培育的要求,争取培育创建省级试点项目15个左右。在此基础上,总结典型案例,形成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3.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开始,全面复制推广,以未来社区建设理念示范引领棚改旧改和新建小区建设,确保我市未来社区的创建数量、成效走在全省前列。
二、创建程序
(一)前期谋划
立足5-10年中长期和区域整体考虑,在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各区、县(市)政府、钱塘新区管委会统筹编制区域未来社区实施规划;按照先易后难、滚动实施原则,同步制定未来社区建设计划,建立未来社区项目储备库。
(二)试点申报
根据未来社区实施规划及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钱塘新区管委会选取未来社区试点项目,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市发改委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准。批准通过的未来社区,列入省级试点创建名单。
(三)试点认定
对如期完成规划建设目标、符合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试点创建项目,由各区、县(市)政府、钱塘新区管委会向省发改委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通过验收的未来社区,经省政府同意后命名公布。
三、政策支持
(一)创新规划管理
支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针对创建要求,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容积率、建筑限高等规划技术指标,科学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在满足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和环境容量的前提下,根据公共服务配套承载力合理确定居住人口和住宅面积。支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立体绿化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入公建项目绿地率。鼓励未来社区试点项目公共空间开放,支持试点项目合理确定防灾安全通道、架空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不计费容积率。支持试点项目空中花园阳台的绿化部分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有关绿地率、容积率具体政策一事一议)
(二)集约土地利用
依托轨道等公共交通,鼓励未来社区试点项目按照公共交通导向开发(TOD)理念,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支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区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在基本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土地复合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土地高效复合利用的试点项目,纳入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按规定配比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建筑设计、建设运营方案确定后,可以带方案进行土地公开出让。
(三)强化资金保障
改造更新类试点项目对应土地出让收益,按现行政策扣除各项计提资金后全部用于支持试点项目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完成并经省政府验收通过的,市本级财政再给予适度的市级资金奖补。对于老旧小区改造中融入未来社区九大场景理念的项目,在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市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进行适当财政奖励。积极支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争取相关国家、省补助资金。科学引导省市各类专项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优先向试点项目倾斜。未来社区试点建设鼓励市场化运作,引导金融机构予以信贷支持,引导基金、保险资金、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参与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管理运营。
(四)创新服务供给
创新试点项目社区业态和生活服务供给,通过预留规划布点、推动模式革新、促进资源下沉等方式,优先配置文化教育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完善社区居民24小时生活服务供给,一般按每百户不少于100平方米标准落实社区配套用房面积比例,鼓励邻里中心一站式集约配置服务空间,建立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等建设标准体系。支持成立或引进连锁机构进行社区相关服务标准化管理,优化运营机制,有关公共设施可通过产权移交、授权委托等方式,由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统一维护管理。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权等方式,积极引进社区综合能源供应商,创新应用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加快探索形成产业联盟支撑的可持续建设运营模式。
(五)促进数字转型
将未来社区作为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创新落地单元,优先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应用。落实未来社区实体建设和数字建设孪生理念,实行基层事务数字化、精益化统筹管理。加快推广应用社区信息模型(CIM)平台,集成数字化规划、设计、征迁、施工、运营、维护管理,汇集各阶段数字资产数据,提升试点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加快建设应用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实行全过程供应链数字管理,探索社区居民依托平台集体选择有关配套服务。探索“时间银行”等养老模式,推广“平台+管家”物业服务模式,鼓励共享停车模式,推进社区智慧安防建设。
(六)深化改革探索
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快建立试点项目绿色通道,集成土地收储、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土地出让、审批许可等工作,进一步减流程、减环节、减事项,确保试点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优先支持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未来社区中的企业申报市外国人才和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的,同等条件给予适当倾斜。支持未来社区人才公寓“租购同分”,鼓励试点项目入驻人才利用居所、共享办公空间等开展自主创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未来社区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市未来社区统筹协调专班,分设综合规划组、建设推进组、民生保障组、服务双创组,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牵头,研究确定试点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审核、政策支持、建设推进、运营管理等具体事宜。
(二)完善推进机制
建立市未来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市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分别指导九大场景建设推进。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推进难题。
(三)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试点项目动态评价监测体系,落实工程建设审计监督制度,开展试点项目第三方跟踪评估、季度评价和年度考核,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未获得省政府正式命名的试点,扣回原奖励政策。
(四)推进资源整合
要将未来社区建设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城中村改造、征迁安置房建设、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美好家园”创建、“智慧养老”、基层治理“四平台”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整合资源,协调联动,相互促进。同时,各地要加强对未来社区建设的媒体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