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19-2403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0-15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江2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0-15 14:2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类  别:A

编  号:杭建办议〔2019〕40号

签发人:孔春浩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江21号建议的答复

 

杨绍红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区域适量加装电动汽车充电站(桩)》(江21号)收悉。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建议。我市充电设施建设以“自(共)用为主、公用为辅,分类保障、合理布局”的总体思路,政府着重牵头推进公用充电桩建设,通过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发展模式,引导桩企有序建设,构建满足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高效、使用便捷、适度超前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以保障和促进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产业健康发展。2016年至今,我市累计建成公用充电桩4380个,已提前两年完成浙江省“十三五”发展规划3000个公用充电桩目标任务,主城区早晚高峰交通限行区域内公用充电服务半径缩小至1.5公里。

一、充电设施总体建设模式

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主要依托停车场进行增建或同步建设,即利用现有停车场改造增建充电桩或结合新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充电桩,提前考虑充电桩配套电网的规划与建设,预留必要的容量、通道和资源,保障充电设施建设能落地、能接电。为保证我市新建项目配建充电桩的要求,我市先后研究出台《关于新建公共停车场(库)按要求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通知》(杭建地空发〔2015〕294号)、《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修订)》杭建科〔2015〕110号)、《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6〕60号)。对于新建住宅停车库,要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布线条件(电源线的沟槽、套管或桥架等)按照停车位100%预留,充电桩电表箱、用电容量按10%的比例预留;对其他建筑工程(包括公共停车场),均按配建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布线条件、电表箱位置和用电容量,这些在新建建筑预留充电桩的标准和要求,为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公用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推进模式

我市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市场主导、互联互通的总体原则。根据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按照“点多、面广、合理布局、车桩相宜”的原则进行新建公用充电桩的建设把控,建设营运场地主要在我市公共停车场、大型交通枢纽、会展中心、体育场馆、公建商业配建停车场等停车场库内。2015年,我市规划局根据《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明确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编制完成《杭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近期布点规划》。2015年10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我市规划局及时按照《发展指南》的要求,编制完成新的《杭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布点规划》,该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该规划对杭州市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进行整合作为规划选址的基础,并结合杭州市现状电动汽车相关产业基地,选择合适用地,通过交通影响分析,针对充电站、充电网点等具体占地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选址。同时,结合现状用地布局,对已建、在建、拟建地块充电桩的补充建设提出布点方案,对个别重点地块的充电桩设置进行具体布局,努力构建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企业在杭州市投资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需先行在项目所在区、县(市)推进办进行备案。公用充电设备须获得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标准符合性合格报告,其接口标准、安全措施、通信协议、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等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我省和我市相关技术要求,并按照相关建设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建设。

三、智能化管理

为加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数字经济的稳步发展,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有效服务,坚持数字化、产业化、城市化“三化融合”,市建委开发启用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及“杭州e充”App,接入企业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信息,并通过管理系统对公用充电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控。新能源汽车用户可通过“杭州e充”App实时查询公用充电桩的基本状况和动态信息,规划线路就近导航进行充电。目前,“杭州e充”App下载量达33146次,注册用户数量13130个,得到了用户的好评。

在今后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桩站先行、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逐步加密主城区公用充电服务半径,外围四区三县优先围绕中心城区和村镇布局开展建设,不断优化和完善我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相信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产业将走上规范、健康发展的道路,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 人:市建委办公室  陈安东、方丽君

联系电话:87020171      传真:87066617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江干区(县、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