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19-2403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类 别:A
编 号:杭建办议〔2019〕46号
签发人:孔春浩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下2号建议的答复
郭伟华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以设计为龙头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模式的建议》(下2号)收悉。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
2014年以来,住建部先后批准浙江、上海、重庆、陕西等省份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2016年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2017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作为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重点之一。2017年《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发布。
浙江省建设厅于2016年6月出台《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建委非常重视工程总承包发展工作,将其视为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您针对当前工程总承包发展现状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加快我市工程总承包发展帮助很大。针对您提出建议,我们对照研究,现就相关情况与您沟通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省文件精神,杭州市建委探索研究在加强政府引导、选择试点项目、确定试点企业、工作探索创新等工作,实施制定实施步骤,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创新工作。我市共有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等29家企业被列入第一批、第二批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2017年8月,市建委发布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通知,择优在设计或施工企业中选择试点企业。经企业申报及材料核对后,市建委公布151家杭州市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鼓励试点企业先行先试。九堡中心单元文体中心等8个项目分别被列入第一批、第二批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名单。在试点过程中,建立试点企业工作联系制度,与各试点企业保持工作联系,调研走访企业和项目,及时研究、解决、反馈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
(二)试点企业承揽业务情况。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企业继续参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省市内外承接并实施了一批工程总承包业务。2018年12月,共有18家试点企业报送114个工程总承包项目, 2019年4月,共有55家试点企业报送393个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涉及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包括大型住宅区、小城镇整治、商业办公、生产厂房等类别。
(三)工程总承包推进工作。一是加强宣传交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示范引领,总结和推广经验,进一步扩大工程总承包影响力。2017年9月,市建委牵头举行杭州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推广暨经验交流大会。来自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企业,各建设单位以各区、县(市)建设局、建设指挥部、管委会等负责人300余人参加。二是鼓励项目落地。结合建筑工业化推进,鼓励建设单位在装配式建造的新建项目中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挥以设计为龙头的优势,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工程总承包发展。目前杭州中心城区新建项目要求100%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项目大部分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三是制度保障。与试点企业和建设单位保持联系,推进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合同签订、评杯评优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市建委牵头制定《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时非常重视工程总承包招标,规定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30日,技术特别复杂的,不得少于60日;让投标人有更多时间编制投标文件尤其是设计文件,充分发挥设计龙头作用;起草过程中充分听取并采纳设计单位意见。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工程总承包发展实际情况,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市建委将继续推进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开展,保持与试点项目、试点企业及项目业主的工作联系,加强工作调研,与参建企业及项目业主共同推动和规范工程总承包工作,推进建筑业产业转型升级。市建委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充分发挥业主作用。一是鼓励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扩大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市场空间。二是鼓励业主优化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根据不同类型或不同功能的项目,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差异性,根据项目特点、风险等特征,公平合理地设置合同内容,保障合同双方利益,为项目后续工程总承包实施保驾护航。三是扩大宣传及帮扶。市建委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建设局向各建设主体尤其是国有投资项目业主,加大关于工程总承包的宣传力度,同时做好业主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合同履约等方面帮扶指导。
(二)加强与上级部门工作联系。2017年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对总承包相关承发包管理、合同和结算、参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随后又相继出台针对总承包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中提到:“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修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市建委将积极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建设厅关于工程总承包的政策法规,同时在继续推进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向上级部门反映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想法,并提供杭州经验、做法和建议。
(三)激发工程总承包优势。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浙江省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建设单位可依据经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开展总承包招标,合同宜采用总价包干的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在实践中,部分项目在发包前没有做好方案研究等前期工作,在建设标准或功能需求不明确的情况下,就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给项目后续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等留下了隐患。市建委鼓励建设单位采用初步设计完成后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该阶段设计方案基本固化稳定,造价基本明朗,工程总承包甲乙双方风险相对可控。建设标准、建筑功能及造价明确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最能促进设计与施工深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四)服务项目和企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加强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业主的沟通对接,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出现问题,不断进行总结分析。鼓励行业协会及企业研究起草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文本、操作指导手册、收费标准等技术材料,为行业发展提供指引,引导行业良性发展,避免市场恶性竞争。
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与建筑业转型发展息息相关。试点成功需从业单位、业主、监管部门等各方全面参与。市建委非常欢迎工程总承包各方尤其是行业龙头企业及专家提供各类优秀案例、成功经验、意见建议及方式方法,共同研究、协同推进。
感谢您对杭州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办公室 陈安东、方丽君
联系电话:87020171 传真:87066617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