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19-2403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0-15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下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0-15 14:32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类  别:A

编  号:杭建办议〔2019〕47号

签发人:孔春浩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下4号建议的答复

 

郭伟华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工程总承包(EPC)建设模式下工程进度款支付计量的建议》(下4号)收悉。经我委主办,现答复如下:

自2014年8月,住建部批准我省为全国首个工程总承包试点省份以来,我市大胆探索、积极实践,通过试点项目示范引领,培育工程总承包市场和企业,带动工程总承包工作由点到面、有序推进,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工程总承包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目前,社会各界认识还不统一,工程各方的主体思维模式尚未得到根本改变,设计施工融合不够、结算原则和设计优化费用节约激励机制还不明确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越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您针对当前工程总承包发展现状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加快我市工程总承包发展帮助很大。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及计价标准建设方面

1、住建部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计价计量规范是衡量工程项目建设各类主体经济关系的一把标尺。目前我国现行的工程计价计量体系主要是建立在原有的施工图基础上,工程总承包项目全国仍处于先行先试的探索阶段,由于缺乏与之相适应的计价计量规则,业主方在方案设计基础上采用模拟清单、费率下浮的方式进行招标发包,不论是招标文件的编制,还是合同的签约等方面工作都不够精细,过于粗放,不利于发包人控制项目投资,也不利于承包人优化设计和改进施工。为此,2018年12月住建部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项目等费用的清单编制要求、投标报价、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结算与支付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并且根据总承包项目发包所处的阶段不同(分为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后或初步设计后),分别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计价规则和清单计量规范(含建筑、市政、轨道三个专业的清单附录),可以基本满足目前不同形式总承包工程的计价和计量需求。目前该征求意见稿还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2、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为规范我省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省住建厅于2017年12月份发布了《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明确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费用组成、计算方法、合同价款结算原则等内容,是我省根据自身实际和企业客观需求,率先制定的总承包计价政策依据,是对总承包项目计价管理的一次有益探索。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方面

2018年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结合新形势下工程建设实施模式的改革需求,重新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16)。示范文本中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付款计划等内容在合同通用条款中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据了解,目前我市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基本都是按此示范文本格式签订的,具体内容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住建部将制定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并重新修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为下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实施、规范完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规定方面

2019年3月,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时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最低入围数量、投标文件制作最短时间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考虑到我市工程总承包业主及代理单位对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的认识水平有限、配套管理手段容易发生错位,因此明确我市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实施,确需在方案设计阶段开始工程总承包招标的,须经招标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建委历来高度重视工程总承包的推进工作,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我市工程总承包的实际情况,市建委将继续深化认识、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做好帮扶,与各参建企业及项目业主一起共同推动和规范工程总承包工作。市建委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沟通联系。一方面,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和总结,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存在的客观问题,加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主体的沟通对接,及时将问题和建议向上级部门反映,在修订完善《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等文件规定时,提供我们的建议和解决方法。另一方面,加强与发改、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通过优化设计和科技创新等手段降低工程造价,推动工程总承包项目充分发挥优势。

(二)强化政策落实。依法依规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在行政审批、招投标、现场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防止因三边工程导致项目投资失控。积极跟踪住建部关于对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和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情况,待文件正式实施后,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措施,规范总承包项目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

(三)加强培训宣传。一是加强对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宣传,总结推广我市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建设各方主体和社会各界对工程总承包的认知度。二是加强对工程总承包业主及代理单位的教育培训,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资金支付管理、价款结算等合同格式条款约定行为,提高总承包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总承包单位复合型人才的教育和培养,提高总承包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培养一支能设计、懂施工、会算账的总承包综合性人才队伍,提升建筑企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综合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杭州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办公室  陈安东、方丽君

联系电话:87020171      传真:87066617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