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办认真落实我市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和要求,按照《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到领导重视,健全工作机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设信息公开专栏,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规定》,针对本办实际的工作职能及特点,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等环节进行统筹规划,完善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及时、真实、公正、便民”,共享政府信息资源“安全、便捷、充分、准确”。并于2008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政务信息的梳理工作,在国内合作交流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栏目,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并编制本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积极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归集、整理、更新等各项工作,提供相应信息并及时维护。我办第一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条数为38条。
我办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认真梳理、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结合实际,确定受理部门,制定受理方案,规范受理程序,确保认真做好申请受理工作。鉴于我办对外服务的社会职能较少,截止目前,还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需求。
此外,对于政务信息、经济信息、投资项目、招商引资、合作动态、通知公告、电子刊物、公示驻杭办事机构登记信息等各类栏目的工作信息,依托本办门户网站,进行及时发布,落实信息发布责任机制及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安全。对于重大的工作会议及工作动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台等载体进行新闻发布形式的公开信息。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我办在网站、媒体等载体累计公开信息超过250条。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 健全的工作机制。我办作为全市国内合作交流的职能部门,自开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了办党组书记、主任周开疆亲自抓,信息调研处协调监督,综合处、经济合作处、区域处、联络处、人事教育处具体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人员,建立了相应的主动和重点信息公开制度。
2. 认真梳理政务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我办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统筹规划、认真梳理政务信息,摸清政务信息资源的类别、数量以及格式、标准等,同时,参照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样本,编制本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包含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等内容;目录包含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发布机关等内容。同时,对主动公开内容与目录进行衔接,明确非主动公开事项列入主动公开目录,未经第三方同意擅自主动公开等相关事项。
3. 建设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办于2008年5月在国内合作交流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栏目,完善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的统一要求,积极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归集、整理、更新等各项工作,提供相应信息并及时维护。
4. 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对于信息的保密审查,我办按照“谁拥有谁梳理,谁公开谁审核,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设立保密领导小组,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处长任成员,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5.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以信息共享为支撑,以经贸活动、简报、动态为载体,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审核机制,责任到人;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期限、目录更新频率;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开展以来,尚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我办的主动信息公开目前主要依托门户网站、简报、市政府网站、报纸、电台等载体进行公开,形式尚不全面,可以尝试依托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有关信息的公开,以扩充信息公开渠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9年,我办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对于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将进一步健全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审核责任制,及时更新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快目录更新频率,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落实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与办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优化政务流程,推动政府管理、服务创新创优。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保持并健全原有信息公开渠道,有条件的时候,寻找拓宽信息公开的新渠道,为信息的公开工作提供多方面、完善的载体形式。
3.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的前提下,需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2009年,我办将进一步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和《规定》的学习,从思想上重视和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我办全员的自觉行动。
杭州市经合办
2009年2月13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内容 | 单位 | 公开数 | 未公开数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82 | 0 | |
其中: | 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82 | 0 |
| 行政许可事项公开数 | 条 | 0 | 0 |
|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数 | 条 | 2 | 0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办理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免予公开数 | 条 | 0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4).“免予公开范围 ”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0 |
10).其它 | 条 | 0 |
*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七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三、咨询情况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282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7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71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431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80376 |
四、申诉情况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五、政府信息送达公共查阅点情况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送市档案馆数 | 条 | 0 |
送市图书馆数 | 条 | 0 |
送市民服务热线(96345)数 | 条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专栏设置情况
内容 |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总条数) | 38条 |
其中:目录编制起始年月 | 2001年4月-2008年4月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有 |
其中:指南最后更新年月 | 2008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