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19-2485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函〔2019〕12号 | 成文日期: | 2019-01-15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9-01-21
16:55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杭州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请示》(杭运保〔2018〕3号)收悉。为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杭州段的保护和管理,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委委托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的《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以下简称《大运河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大运河规划》主要措施应当纳入《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6年修订),并与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道路交通、河道整治、水环境保护、防洪排涝、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二、《大运河规划》是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要严格按照该规划划定的保护区划实施管理,抓紧落实保护措施,在合理发挥大运河功能的前提下,保证防洪和水环境安全,促进实现运河遗产所在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妥善处理好遗产保护与展示利用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中国大运河杭州段的保护管理工作。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