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778/2018-2395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8-09
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西35号建议办理意见
时间:2018-08-09 09:5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西35号建议

办理意见

 

陶晓莹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打击互联网侵权假冒工作的关心!关于您在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惩处力度的建议》(西35号),作为主办单位,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于5月底向您反馈了办理意见。此后,我局继续落实建议办理工作,并根据您的意见,有针对性地采取了相关工作举措,现将办理情况再次答复如下:

一、2018年三替集团侵权网站专项查处行动情况

5月18日,我局收到《三替集团关于网络维权的报告》后,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查处,对举报所涉及网站进行地毯式核查和取证,严厉打击有关网站伪造、冒用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

因被举报网站涉及省市内外管辖权、工信部ICP备案与否、服务器所在地境内外等不同情况和问题,处置程序较为复杂,期间,市局多次与集团当面或线上核实有关情况,确认完善有关线索信息,同时赴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省通信管理局,就专项行动内容继续拧沟通协调,并请专门机构对全部网页固定证据,除数家已经自动失效的网站外,处置结果如下:

(一)经营主体确定且属于杭州市管辖的网站8家,处置如下:1、行政处罚杭州微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侵权主体,于6月29日、7月5日、7月30日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行政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因各种方式无法联系当事人,依法将杭州昊鹏运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列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异常名录(其中2家网站已于7月失效,2家网站提交省工商局继续处理)。

(二)针对杭州市外无管辖权的网站和市内列入异常名录仍未关闭的2家网站,7月16日我局以《关于请求省工商局提请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处理非法主体网站的请示》,向省工商局共提交27家网站名单,省工商局复核后,于8月1日至3日,正式向相关单位发文协调处置如下:1、商请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处置ICP备案在浙江省、服务器在境外的网站5家;2、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协调工信部依法处置关闭未经ICP备案、服务器在境外的网站19家;3、商请湖南省工商局协调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处置关闭ICP备案在湖南省、服务器在境内的网站2家;4、商请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局协调天津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处置关闭ICP备案在湖南省、服务器在境内的网站1家。上述27家网站将由各地通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置。

二、我局近三年网监总体情况

杭州市是网络经济大市,2017年网络平台交易量超4.5万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75%,市场监管局作为网监主管部门,面临着繁重的监管任务和“两多两快两集中”的监管形势:经营主体多、业态模式多、发展变化快、投诉增长快(2017年已达24万件)、职业投诉集中、区域协作集中(3年对外移送网络案件(线索)21.6万件,完成外地网络案件协查近6万件)。

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市局迎难而上,不断加强网络交易市场执法力度,网络案件查办数量不断增长,查办领域不断扩展:2015年、2016年、2017年查办网络案件分别为436件、677件、1242件,罚没款分别为1057.84万、1630万、2783万,三年时间网络案件数增长185%,罚没款增长163%。网络案件的查办领域从传统的网络广告违法、网络商标侵权、网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向炒信、跨境等方面拓展。

三、网络侵权行为治理的客观难度

区别于线下打假,在当前的法制环境和行政执法体系下,网络商标侵权线索处置难、落地转化率低,存在如下难点:一是实地检查难。经营者登记的经营地址普遍不规范,实际经营场所查找困难,个人网店许多以私人住宅为经营场所,行政执法部门并无检查民宅的权利,当事人拒不开门便无法进入,而仿冒知名网站的行为人,除了电话号码外,地址、简介等信息一般为虚假信息,更加难以找到真实的行为人。二是权利人不愿意配合。部分品牌权利人出于嫌麻烦、营销策略等原因,并不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不愿出具相关鉴定报告。三是线上线下证据匹配度差。找到经营现场之后,常存在现场物证信息少、难以发现线上侵权商品的情况;或者行为人不承认网页为其所有或者为其发布,行政机关便无充足的证据对其进行处罚。四是个人仿冒网站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由于搬家、清洁等家政服务性行业进入门槛低,个人仅需租用境内外域名,即可发布网页,即使通过系列复杂的行政执法程序被屏蔽后,也能立即重新租用新域名重新发布,家政等服务行业的网站仿冒现象依靠单点针对性打击的模式,难以完全根除,如果能在大型搜索引擎端开展品牌保护合作(仿效阿里系平台做法,但可能搜索引擎企业自身动力不足),也许效果会更好。

四、网络打假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尽管存在诸多困难,近年来,我局一直不断地加强网络监管力度,网络打假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线上线下联动,不断加大网络售假案件查办力度。三年来,全市共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分别2355件,网络侵权案件约占总体的10%左右,在每年的网络交易专项监管行动中,联手品牌权利人、网络交易平台,屡屡查货案值数百万元的网络商标侵权案件,涉及服装、母婴、酒水等行业。二是建设“两中心”,畅通投诉举报通道。2016年9月,工商总局在杭州设立了全国唯一的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中心,有效提高了杭州在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2017年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24万件,其中有关商标侵权投诉仅236件,占比不高,呈现逐年下降态势。三是落实平台责任,线上源头治理成果显著。对在杭的大型平台开展行政指导和约谈,要求平台落实主体作用,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利用假货甄别模型、图像识别算法、语义识别算法、实施拦截体系、大数据抽检模型等,遏制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确定售假,轻则整改下架,重则关店清退,2017年累计关闭侵权网店24万个,阿里系平台品牌权利人发起的知识产权投诉下降42%,消费者因怀疑假货而发起的退款比率下降29%。四是立足自身职能,逐步推动电商立法完善法制环境。2015年,我局起草并由市政府出台了全国首部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电商平台建立完善消费维权、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管理等规则,在起草过程中曾经考虑针对网络售假,实施避风港原则,因立法权限问题未能通过;此后我局积极参与全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积极就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建言献策,努力完善电商治理工作的法制保障。五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网络市场联合治理。2018年5月初,在我局的推动发起下,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杭州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网信办、市商务委等13个政府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组成的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正式成立,网络交易监管的部门协作和打假力度将得到显著增强。

五、下一步强化网监工作的措施

1.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建立长效处置机制。充分重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及时受理和回应维权诉求,彻查企业递交的网络违法侵权线索,根据ICP备案情况、服务器所在地、当事人主体类型进行分类分步处置:一是查处违法行为,将明确属我市管辖且含有涉嫌违法内容的网站,交办属地市场监管局,查找违法嫌疑主体,及处查办违法行为;二是提请通管局关闭违法网站,对未经ICP备案或无法联系且确定侵权的违法网站,与企业联合致函省通信管理局,建议予以关闭或屏蔽;三是建立长效联络机制,针对侵权较严重的商标个案,加强与企业的信息沟通,确定专门的联系人,及时处置网络侵权线索,发现一批处置一批。

2.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网络侵权打击力度。尽快召开杭州市网络市场监管第一次联席会议,加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网信办、市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把打击网络侵权作为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的重要内容,实施联合调查、联合约谈和联合处置,加大我市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在2018年“红盾网剑”等网络交易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中,继续高压打击网络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炒信刷单等违法行为;“双11、双12”等网络集中促销期为重点时段,组织实施网络违法行为定向监测,以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热销商品和服务为重点范围,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3.推进多方信息共享,建设电子商务诚信体系。一是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借助联席会议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制度,通过智慧网监、企业信用信息联动等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联,汇聚网络市场监管大数据,服务各部门监管工作,探索建立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网络诈骗等违法失信黑名单; 二是政企信息共享互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平台诚信建设试点,以知识产权保护和政企信息共享、信用互用作为诚信平台评价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促进平台信息公示、建立网店信用管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可信的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4.持续推进网络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开展广泛调研,跟踪新兴业态、回应社会热点、研判发展趋势,加大对网络商标侵权等热点问题的讨论研究,并把成果运用于立法工作中,不断完善网络商标保护的法制环境:在《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调研和修改完善,力争出台专门的地方性法规;积极配合立法机关,为《电子商务法》、《省电子商务条例》等上位法制定和修订建言献策。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在传统方式之外,继续借助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政企合作的淘嘟嘟小课堂、千牛直播平台等,通过互联网加强电商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专题授课,加大商标侵权等违法失信行为和商品抽检信息的公示,提高电商经营者守法意识;同时,强化网络消费教育,公示消费侵权案例,加大消费风险警示,提高消费者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商标侵权和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的关心!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加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