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杭州市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8-08-28 00:00 来源:市经信委 浏览次数:

关于征求《杭州市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军民资源共享及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有机融合、优势互补,扩大优势民品涉军规模和竞争能力,努力实现我市军民融合产业赶超发展,市经信委牵头起草了《杭州市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从2018年8月28日至9月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反馈。联系人:段小平,联系电话:85257117,传真:85257118,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203室。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杭州市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9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2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大做强军民融合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需求牵引、政府主导、项目推动、领域拓展、军地双赢”基本原则,抢抓国家军工改制和军民融合战略发展机遇,充分利用我市军工和地方科技资源优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军民资源共享及技术和标准双向转移,推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有机融合、优势互补,扩大优势民品涉军规模和竞争能力,努力实现我市军民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创建省级以上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10家以上,省级以上军民融合产业示范企业20家以上,新增“民参军”企业30家以上。力争在军民融合产业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平台建设、重点要素保障、重点产业协同创新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初步形成产业特色鲜明、核心竞争力强的军民融合产业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军工经济迈上新台阶。鼓励央属军工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成熟技术为支撑,发挥在总体设计、工程研制、科研基础设施与试验检测手段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承接国防科技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推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完成国家战略、国防安全和重大专项等各项任务。支持军工企业在促进重点产品规模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础上,加强军品开发设计能力和总装、分系统集成能力,形成军品科研生产的“小核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二)推进军工企业融入地方经济。加强与央属军工集团的战略合作和规划政策对接,稳步推进与大企业大集团合作项目建设。鼓励军工集团在杭设立研发机构和建设产业园区,建立完善“军转民”发展支持体系,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推动军工企业在杭发展。推进军工技术向民用产品转化,形成品牌与规模互动,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落实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三)提高军民本地化配套水平。在符合国家总体单位开展分系统和配套产品采购的规则要求下,支持总体和分系统单位根据军品任务的需要,将原材料、零部件以及中间的加工制造,采用许可证管理,招标订货等方式,优先选择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研制配套生产。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形成军品科研生产的“大协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保密局、市科委、市商务委)

(四)提升“民参军”规模和质量。发挥杭州在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安防、电子信息、网络通信等方面的产业优势,积极承接国防高新工程、重大专项,争取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高企业研发能力、技术装备和大项目管理水平;鼓励系统集成、软件服务与开发、网络安全等领域企业参与军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民参军”契机,鼓励民企利用机制灵活、资本雄厚、技术领先优势,通过部队装备部门、总承包单位以及军工集团项目招投标活动,获取“军工证书”,快速进入军品供应链体系,扩大我市“民参军”主体规模。(牵头单位:市保密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委、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五)强化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发挥在杭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作用,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支持在杭军工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军民两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围绕国家安全和国防科技重大战略需求,组建国防关键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国防军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产业化。(牵头单位:市教委,配合单位: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六)支持现代金融助力军民融合发展。支持符合要求的产业金融和资本主体参与军工改制进程,稳妥推动优势民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途径多形式进入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积极稳妥推动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将军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或将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可经营资产、优良资产分离出来,采取组建股份制企业,争取IPO或推动上市企业并购重组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提高军工企业自我造血功能,增强核心竞争力,拓展新的增长引擎。(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

(七)打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平台。聚焦核心区域、企业和项目,支持符合条件单位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融合),积极开展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强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和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的培育,积极引导军民融合重大产业项目向基地或园区集聚,发挥其在加快推进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牵头单位:有关区县政府及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八)加大精准对接与招引力度。加强与国家、省级军民融合公共信息平台、军队科研机构、军工行业与军民融合信息平台的沟通与联系,有效搭建军民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建立供需信息征集、发布与对接机制。掌握本地区民口前沿技术、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等资源信息,精准推送《民参军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和《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定期召开“军转民”、“民参军”双向对接活动,参加国家、省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提高杭州军民融合重点企业知名度。坚持“招大引强选优”,采取多种方式在企业与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军方之间,在总体承包单位和配套供应商之间建立沟通合作的桥梁,引进和转化一批军民融合创新成果落户杭州,孵化和培育一批军民融合创新企业(团队)。(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市人才办、市投资促进局、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三、重点产业领域

(一)智能安防。重点突破4K以上超高清、光学透雾、全景超视角监控、热成像、生物识别及智能分析等关键技术,发展海量非结构化视频图像数据处理、视频监控云检索、高效编解码压缩、云存储、可视化管理等平台处理技术。发展三维空间技术、多功能安防机器人和无人机等,构建智能安防完整产业链,强化基础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专用集成电路及高端专用芯片。高标准建设国家“芯火”双创基地(平台)和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地,打造微波毫米波射频产业联盟军民深度融合全国示范点。重点突破高性能嵌入式CPU、北斗导航多模亚米级定位芯片、高端射频芯片、安防产品专用传感芯片及下一代5G通信射频前端芯片解决方案、图形图像处理器与引擎、数字音视频、智能监控及类脑人工智能等芯片、安全存储专用芯片以及涉及军工信息处理专用芯片、近场通信(NFC)芯片等汽车电子芯片、工业自动化SoC芯片、智慧家居信息处理与控制芯片、传感器及信息感知器件芯片等高端存储芯片。积极建设和引入封装测试生产线,突破COB、Flip倒装片等封装技术,发展芯片封装和测试装备。

(三)航空航天。以“神舟”飞船、“天宫”空间实验室、“长征”运载火箭系列提供配套服务为重点,提高现有产品可靠性和适应性。加快现有航天高温材料、航天通用、专用和特种电连接器、商用飞行器、无人机载设备、航空发动机加工制造领域的发展。建设大江东航空工业基地,显著提高飞机零部件、高端紧固件加工制造能力;加强飞机数字化装配技术输出、复合材料结构设计与制造技术输出技术研究,在总装方面实现零的突破。打造建德航空小镇,高标准建设集研发、试验、装配、测试、维修、旅游为于一体的低成本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引导、培育民用轻型飞机制造、通信导航设备制造、机场特种设备制造、飞机与机场设备维修等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航空产业链。

(四)卫星应用与网络通信设备。依托浙大航天航空学院小卫星研究中心、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和研究生院等,加强航天领域小型卫星、导航定位、通信传输及综合运用系统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的合作,发展航天通信和存储设备;在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二代导航工程为代表的国家宇航和武器型号建设中提供配套与服务。突破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核心路由交换、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量子通信、拟态网络、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核心技术,研发高端服务器、大容量存储、基于云计算和SDN的核心交换机与路由器、新型智能终端、新一代基站等设备,大力发展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UTM统一威胁管理系统等网络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动核心通信设备体系化发展与规模化应用。

(五)高端装备制造。突破燃气轮机、微波光子雷达、可再生能源、水声电子装备、舰船动力、低噪声专用泵组等关键技术,重点发展5-10万千瓦功率等级的燃气轮机及关键部件、海洋核动力平台专用发电机组、专用汽轮机组和专用泵阀、模块化海洋潮流能发电、5-7MW等级大功率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高光电转化率太阳能薄膜电池、大型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高性能储能电池等能源动力装备;8-12万立方米以上大型(特大型)空分成套设备、深冷技术装备、半导体照明成套设备、9HA级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余热锅炉、新型换热器、水污染治理、海水淡化、先进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高速电机、压缩空气循环制冷技术等节能环保装备。

(六)人工智能。加快人工智能领域产、学、研、用全面发展,依托浙江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CAD&CG国家重点实验室、之江实验室、阿里巴巴达摩院等研究机构,推进人工智能小镇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发展,突破新型人机交互、智能信息检索、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和机器视觉、机器深度学习、智能决策控制等关键基础技术。同时,加强机器人、无人机、无人驾驶、虚拟现实、医疗辅助、智能安防等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实现智能感知、自主分析和决策。

(七)信息软件。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构建灵活、开放、协同的云端工具平台及研发生态,加强基础技术攻关,超前布局前沿技术研究和发展,构建核心技术体系,加大软件与硬件的交互设计力度,支持基础软件技术和产品研发,促进软硬一体化。重点发展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软件,推动自然语言理解、计算机视听觉、新型人机交互、智能控制与决策等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研发,加速硬件与软件、内容与终端、应用与服务的一体化整合,打造“软件+硬件+应用+服务”垂直一体化的生态体系。支持企业与军工集团、军工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促进军地资源共享和成果转化。

(八)信息安全产品与服务。加快虚拟化安全、数据安全隔离与加密、安全中间件、数据备份与恢复等云计算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大力推动自主可控的工业操作系统应用,加强行业工控系统安全态势感知和安防防护服务能力。促进量子保密通信固网建设和运营业务和量子加密通信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建设北斗GNSS基准站网及北斗定位服务平台。自主开发融合操作系统、应用识别与威胁特征库的高性能安全硬件架构,推动深度业务路由交换网关(DPX)、应用防火墙(FW)、入侵防御系统(IPS)、上网行为管理及流控(UAG)、应用交付(ADX)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撑

的信息安全系统产品。

(九)应急产品与服务。促进应急应战协同发展,加快军工技术向应急领域转化。重点发展基于自主研发数字集群技术的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平台、应急通信产品,基于数字安防技术的社会安全防控设备,可移动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监测产品与系统,应急电源,综合性应急教育培训平台,基于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的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和救援力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级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区县(市)政府积极参与的军民融合产业推进工作机制。强化对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战略合作、协调、服务的总体安排。各区、县(市)重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健全工作体系,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责任,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上下沟通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委、市投资促进局、市教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保密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有关区县政府及管委会)

(二)统筹发展规划。按照全市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科学、合理引导资源要素在现有空间区域内合理布局,优化存量、集聚增量,实现集约集聚式发展。积极推进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军民融合产业集中区域建设,做好项目申报、规划审批、环保评价等方面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牵头单位:有关区县政府及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三)强化政策支持。

1.统筹全市工信、科技等财政资金,加大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对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属于基础关键领域、前沿科技领域的重大军民融合产业项目,以及完成的军工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研制项目的单位,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2.对获得国家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单位,根据获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档次,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4.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一类单位、二类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含新审批和重新审批);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定的一级单位、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 50万元, 20万元的奖励(含新认定和重新认定);对取得武器装备承制单位的A类资格、B类资格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 30万元的奖励(含初审和续审)。

5.对获得国际、国内航空领域适航认证企业(包括向具有适航认证的国际、国内企业提供产品的一级供应商资格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6. 对重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制造应用项目试点示范、“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同等条件优先。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分别给予实际完成投资额4%-6%的资助,对“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示范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8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7.积极引导金融资本,风险资金投资军民融合产业,推动军民融合企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市教委、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有关区县政府及管委会)

(四)完善服务体系。完善“军转民”、“民参军”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在政策、资金、政府服务等方面为军工单位和民口单位在承担重点科研生产任务时提供必要的保障,将优势资源及服务向重点军民融合项目聚焦。全面落实市政府与中电海康集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扩大与相关军队院校与科研机构、国防科工部门等单位的战略合作,深化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合作内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委、有关区县政府及管委会、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五)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人才政策,建立重大项目与人才引进联动机制,重点落实高端装备、集成电路、高端专用芯片、智能安防领域人才引进、培育及保障工程。做好军改后全国大量军队高层次专业技术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承接工作,在军队自主择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认定过程中简化手续,允许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发挥杭州军民融合产业园列为全市首个引进军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改革试点区的作用,在试点园区试行军队高层次技术人才对应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等级试行办法。不断完善军队高层次技术人才政策,引进集聚更多军队高层次技术人才和项目,积极鼓励各大人才平台加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人才的服务保障力度。(牵头单位:市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科委、市经信委)

(六)严格产业监管。严格执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保密资质认定许可管理、军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军品技术标准和军工设备设施管理等规定。做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科研生产许可等属地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各单位严格履行合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牵头单位:市保密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

施行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