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18-2395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8-20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市治水办:
民盟杭州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剿灭劣V类水’后我市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责,会办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推进截污纳管覆盖面
根据省市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及省建设厅要求,我委今年计划组织城镇污水配套管网排查1041公里,根据排查情况,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尤其针对部分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长期偏低的现状,加大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力度。2018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86.42公里、改造25公里。组织开展城镇生活小区 “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今年计划完成52个“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为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镇发展,根据“十三五”建设规划,未来三年,杭州将新建或改造1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将新增147.3万吨。2018年建成余杭临平净水厂等污水处理设施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3万吨/日,2019年将建成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余杭良渚污水处理厂四期等11座,新增能力70万吨/日。到2020年底,实现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形成收集、处理和处置相匹配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并且根据省政府要求,开展对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清洁排放标准提升改造,今年启动制定改造方案。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管理工作机制
我委作为四区三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指导监管部门,围绕构建运维责任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三大体系,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维并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一是委托第三方专业化运维。全市4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委托第三方专业化运行管理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已建立区、县(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实施主体“五位一体”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采取第三方专业化运维为主,村委会、农户自行运行维护为辅的日常运维模式,建立村级专管员巡查制度,共同打造一支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第三方运维队伍,实现运维管理专业化、标准化。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针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的现状,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工作刚刚起步,许多运维导则、技术标准正在编制、试行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加强对各地的技术指导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污水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月度例会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季度督查考核和飞行检测相结合、问题通报和督促整改相结合,推进设施建设、日常运维等各项任务有序展开。同时,发挥媒体、“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等力量,加强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力度。通过通报、约谈、告诫等形式,进一步夯实责任落实。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排放情况信息公开,在厂门口公示。
四是坚持长效管理。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强化排水许可证管理,建立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推进安装进水监测设施,对尚未安装进水在线监测设施的污水处理厂,根据省厅要求制定实施计划,没有安装前,加强进水自检频次并做好记录。要求各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和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档案信息数据库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数字化管控平台,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污水排入城镇管网的接口建立在线监测,提高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年底组织开展对各区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进行年度评估。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终端已建立市县信息化管控平台,下一步抓紧推进数据录入,并与省级联网,确保长效运维。
以上会办意见,供你办在答复建议时参考。
特此反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