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18-239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8-20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08-20 16:3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何黎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我市新一轮“城中村”改造方面的几点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城中村改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明确2017-2018年必须打赢的“六场硬仗”之一,也是杭州打造城市国际化、实现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更是杭州建设美丽中国样板、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民生工程。在大规模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同时,改造资金需求量巨大。正如您所提,城中村改造需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行政、法律手段,从管理体制、物质形态、经济组织等多方面,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才能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一、关于“创新资金筹措和改造模式,避免政府负债过度,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速度“的建议

政策层面,2016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杭州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提高平衡用地配比、加大出让金核拨比例、实施税费减免、允许配套公建用房上市交易”等政策保障;操作层面,我们抢抓国家大力推进棚改的政策窗口期,狠抓授信与放款两个关键环节,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161个棚改项目共计获批授信总额3795亿元,放款2085亿元,已使用1724亿元,已归还87亿元。

2018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对地方政府加强债务风险管控以及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的要求,棚改贷款作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重点突破口,棚改贷款争取的难度增大。另一方面,杭州市城中村改造短期仍需较大的资金支持。2018年全市计划改造4万户、开工安置房1500万平方米和配套设施131个,需投入资金约2840亿元,贷款需求约240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确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改造理念,明确主城区城市开发边界以内按照既定规划抓好实施,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的原则上以整治为主;四区三县有重点地推进改造,防止盲目铺摊子。加快土地出让,优先安排城中村改造资金平衡用地。同步积极鼓励和尝试社会资金,通过PPP等模式参与城中村改造,力求解决筹资难题。

二、关于“要与时俱进,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相衔接”的建议

城中村改造的实施,将进一步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现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改造过程中,我们也紧抓杭州市列入全国第二批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示范城市的新机遇,坚持地上地下同步、面子里子并重,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集约资源,减少重复挖建,如江干区会同市钱投集团,将艮山路、沿江大道综合管廊东西两侧沟通成环,形成了系统性的城市综合管廊。同时,还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新思路,尤其对于涉及的绿化工程,使用传统园林排水蓄水的经典技术措施,并大力推广绿色屋顶,主城区每年新增屋顶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预计“十三五”期间将新增屋顶绿化30万平方米。

三、关于“要注重以往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总结”的建议

本轮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积极借鉴和总结自1998年杭州市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以来取得的经验并付诸行动,一是针对规划及配套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引领作用,明确了“科学规划、分类改造”的总体要求,根据城市化推进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中村改造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调整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建设,重点突出补齐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的短板,优先落实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设施、市政、交通、绿地等民生工程。根据《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技术导则》要求,主城区针对不同改造方式编制“一区一规划”和“一村一方案”,统筹考虑城市建设、安置房建设及周边配套等后续建设事宜。二是针对安置房建设及品质问题。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力求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缩短拆迁户在外过渡时间,并提出安置房建设品质要达到中等以上商品房的要求。三是针对于新杭州人租房问题。出台《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临时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在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筹建4万套蓝领公寓和在商品住宅项目配建10%公共租赁房,以缓解城中村改造整治给新杭州人带来的“租房难”“住房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累计筹集房源7126套。

四、关于“注重历史文化传承”的建议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挖掘地区特色、区域优势、历史文脉等要素,保护区域间产业多样性,促进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一直高度关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所承担的文化传承、文化创新、与外来文化融合等,也相应落实了一系列的举措。一是强化政策指导。出台《杭州市区城中村改造规划技术导则》、《关于在城中村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对历史文化和村落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利用。目前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一区一规划”已完成编制并取得批复,各区在编制过程中,着重强化对地域特色文化、民俗文化、文物古迹等的发掘、保护、提炼与利用,注重打造各具特色的村域文化空间和载体,将特色文化积极融入到街道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家园等文化设施建设当中,力求留住乡愁旧忆,形成良好的文化传承氛围,打造各具特色的村域文化空间和产业载体。二是完善保护举措。坚持“征迁不征古迹、拆迁不拆文化”,在改造前,改造主体需会同规划部门、文保部门,对改造范围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以及民俗文化进行认真排摸收集;在改造中,因地制宜确定合理的保护方式;改造后,更是加强传承利用,将城中村的文物保护单位(点)开辟为博物馆、村史陈列馆、纪念馆等加以利用,展示城中村的风土人情、民俗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经统计,自2016年启动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以来,已收集门牌号、农具、家谱、牌匾、证照等各类民间旧物10000余件,挖掘和保护各类历史文化存遗229个,并形成了一批独具特色的案例。

五、关于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2015年,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61),提出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的要求,在包括拆迁安置房在内的房屋建筑中推进装配式建筑。2017年开工量达403万平方米,增长195%,其中保障房项目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占22.8%。

2017年11月,杭州市被建设部认定为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11月10日,市政府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7〕119),对建筑工业化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明确“以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开发区为重点推进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为积极推进地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为鼓励推进地区,自2017年1月起重点、积极、鼓励地区的新建项目按照100%、30%、15%的比例在出让或划拨土地环节落实实施装配式建造”。市建委结合市政府文件要求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督促各区、县(市)在2018年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各项要求。

我们也认识到我市在推进装配式建筑过程中存在企业技术力量、PC构件供应、装配式装修材料应用欠缺等全产业链方面的不足,已着手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寻找合适的途径协调推进,以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尽快实现转型升级。

六、关于“综合考虑建筑垃圾处置和拆迁过程中环境影响”的建议

一是探索建筑垃圾循环高效利用的新路子。各责任主体积极利用最新技术,以规模化、现代化、生态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标准,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就地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如市钱投集团在五堡地块设立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基地,采用国内外一流设备实施全封闭厂区生产,就地取材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经过处理的建筑垃圾将成为骨料、再生透水砖、再生护坡砖、再生空心砌块、保温砖等。又如,西湖区于2017年11月率先尝试开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绿色花园式工厂,首条线每小时处置建筑垃圾约180吨,今年即将投产的二号线预计每小时能处置垃圾约360吨,年预计生产各类环保砖3.3亿块。二是更加注重城中村改造拆迁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市城改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中村改造拆迁现场扬尘管控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安全文明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兼顾速度和质量,切实加强对拆迁现场扬尘管控,并对在拆迁现场、对拆除后暂不开发的场地明确具体要求。同时加强对主城区所有拆迁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及扬尘控制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当场下发《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现场巡查反馈意见书》限时要求整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即查即该,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停工整改。

感谢您对杭州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