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18-2396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08-20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市治水办:
王慧中等4位代表在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农村面源污染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水成果”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责,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强化村民参与。作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将各类媒体宣传及村民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级运维主管部门重视宣传工作,2017年,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32篇次;市级平台32次,建立微信平台3个。村委会将农村污水设施运维工作写入村规民约,倡导农户积极参与运维管理、自觉维护农污设施和做好自家接户段的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利用村委会宣传栏或将农村治污有关知识制作成扇子、围裙、环保袋、维护工具以及积分奖励等百姓喜欢、易接受的形式进户宣传,增加其环保意识和治污意识,农户观念由原来的“要我接管”到现有的“我要接管”转变,形成“人人都是环保宣传员,人人都是治污监督员”良好氛围。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
二、关于分类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今年我委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计划开展全市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情况评估,摸清摸准我市已移交运维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区县市根据当地发展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在三年内,按照“纳管一批、提升一批、改造一批”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农村污水纳管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能纳管的终端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工程,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三、关于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和监管
一是建章立制。2016年我委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以来,会同市农办、市环保和市财政于出台了《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和《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试行)》;2017年陆续出台《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版)、《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督查监督制度》等制度,指导各地运维管理工作有序展开。建立了我委牵头,会同市农办、市环保和市财政局,联合对区、县(市)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相挂钩。
二是委托第三方运维。到目前为止,除个别行政村的管网由村民负责运维管理外,所有终端设施和绝大部分管网均由当地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日常维护服务工作。我市已建立起了以区、县(市)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实施主体“五位一体”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三是建设智能监管服务平台。为做到监管工作的实时化、动态化、信息化、长效化,市区两级共同推动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平台建设。到2017年,杭州市市级及8个县市区的运维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基本建成;2018年将根据省建设厅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并实现省、市、区县三级平台的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实时监督”。
四是保障设施运维管理资金。为确保运维资金到位。除要求各区县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的日常运维资金、大修资金以及留有部分不可预见费用并将其纳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市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区县市的日常运维经费。
五是推进标准化运维。按照《浙江省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到2020年基本实现终端设施建成标准化运维站点的目标要求,今年计划在8个区县选取若干代表性治理设施先期进行标准化运行维护管理试点,做到“设施完好”、“运维规范”和“水质达标”,并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杭州市各地区农村污水标准化运维管理工作的开展。
以上会办意见,供你们在答复王慧中代表时参考。
特此反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