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79/2018-2396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08-20 | |
发布单位: | 市建委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樊德珠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协同治理能力,尽快恢复康桥单元FG08-R21-16地块公租房项目施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康桥单元FG08-R21-16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康桥公租房”),建设单位为市交投集团所属交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置业”),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8万平方米,2472套,分为A、B两标段施工。其中A标段施工单位为浙江众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公司”)。2014年5月,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借款的第三方出现严重债务问题, 众立公司作为担保方其银行账户存在被查封风险且自身涉及多起诉讼。考虑项目资金安全,市财政停止支付项目2014年4、5月工程款,A标段于6月10日全面停工。
二、项目停工后我委牵头所做的主要工作
该项目停工后备受各方关注,我委于2014年7月、12月两次召集相关单位,专题协调该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推进项目复工建设。会议明确“交通置业力争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工程清算,双方签订解除施工合同的协议;后续工程重新组织招标。”2015年8月,交通置业与众立公司签订解除施工合同协议书,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因该项目涉及多起诉讼,现场钢管脚手架等被法院查封以及众立公司对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存在异议等原因,项目复工阻力一度较大。
2017年6月至8月,我委及市重点工程综合监督十组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会同拱墅区政府、市财政、市中院等单位协调该项目复工事宜,帮助市交投集团梳理明确复工的工作路径。2017年9月6日,根据戴建平常务副市长批示要求,我委再次会同上述相关单位,对康桥公租房项目复工涉及相关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时间节点。2018年1月10日,我委召集市财政局、市交投集团等单位,就施工单位提出的相关索赔内容进行了专题协调,对春节前相关工程款支付进行了明确,为顺利复工和确保工地和谐稳定创造条件。
经各方努力,市交通置业于2017年11月底完成招标工作并领取施工许可证,新施工单位开始进场。2018年1月17日基本完成了复工前的现场清理工作,同步项目开工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根据目前排定的建设计划:2019年6月工程全部结束,力争2019年底具备交付条件,虽然项目已顺利复工,但在后续推进过程中仍存在工程资料缺失、工程索赔、楼体质量责任检测认定及复工引发信访维稳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牵头抓总,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同时指定专人跟踪项目进展,督促建设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力争项目早日竣工并交付使用。
感谢您对杭州公租房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