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18-2396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8-20
发布单位: 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萧3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8-08-20 17:22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浏览次数:

钱钰美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安置房建设的有关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以下简称“安置房”)建设工作的关心。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住房质量,百年大计,事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安置房建设质量,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和《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杭建工发〔2007〕1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2013年结合杭州实际,又针对性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杭政〔2013〕103号),为加强安置房工程质量问题奠定了良好的政策条件。2017年,主要市领导对提升安置房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明确“新建的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品质达到中高档商品房水平”。总体看,我市安置房质量整体较好,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粗略统计仅近3年全市就有30余个安置房项目获得“钱江杯”、“西湖杯”;与上海、青岛、宁波等省内外兄弟城市相比,质量处于领先地位。

诚然,我市在安置房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老百姓的期望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还有很大的距离,少数安置房项目也确实一些质量通病或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在后续工作中予以坚决改正。下面,针对您所提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格按章办事”的建议

在安置房项目审批过程中,我市一贯要求各级项目审批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规定和要求,规范项目审批变更及设计变更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总体看,绝大部分安置房项目审批质量是好的。

下一步,将牢牢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抓住“最多跑一次”改革时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质量,确保安置房建设过程中不出现各种“变形扭曲”现象。

二、关于“加强宣传力度”的建议

2010年以来,我市在安置房项目建设中主要通过实施“以民主促民生”和“阳光建设”工作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具体做法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在项目开工前办好“议事厅”,听取住户关于拆迁安置房选址和项目方案设计、户型结构的建议;项目建设中当好“监督员”,邀请住户参观施工现场并对项目质量、施工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交付安置前把好“验收关”,落实分户验收,并征求住户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到位。二是要求各建设主体在安置房项目建设现场明显位置制作并张贴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信息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同时,每年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开展相关宣传,仅2017年度就多次受到中央和省级媒体的报道。2018年2月,我市还通过杭州日报向社会公布了2018计划开工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在开展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重点聚焦“重点活动、民生保障、文脉传承”3个方面,打好组合拳,积极做好宣传这篇文章。

三、关于“加快建设进程”的建议

1998年我市即启动了安置房小区建设,十多年来坚持多措并举、强势推进,通过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督查通报、专项考核、政策推动”等方式,强势推动安置房建设。2017年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和竣工验收审批,我市又出台了《关于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行模拟审批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杭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政策文件,通过创新行政审批制度,加快安置房前期审批和验收进度。

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市政府明确的安置房建设目标任务,通过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五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推进例会、专题协调、巡查通报、专人跟踪、年度考核、指导服务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让拆迁户尽快回迁。

四、关于“严格工程质量标准”的建议

在安置房建设推进过程中,我们始终将加强质量管理摆在首位,把“质量第一”的原则贯穿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全过程。全面落实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加强质量监管并督促各方参建主体严格执行技术规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对项目质量管理。同时,在安置房建设中积极推行代建制,有效提升了我市安置房整体建设品质,实现了政府、企业、百姓共赢的局,经初步统计,自2006年开始实施至2017年底,主城区采用代建项目55个、代建面积956万平方米。

目前,市建委牵头拟订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指导性意见(暂定名)》,目前初稿已基本起草完毕。下一步,将力争文件尽快出台,以督促引导各区、有关主体及部门形成提高安置房建设质量、提升安置房项目建设品质的共识,打造“居住舒适、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拆迁安置房社区。

五、关于提前介入后期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设

考虑到安置房项目物业管理的特殊性,市住保房管局根据《关于加强“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委〔2010〕4号)等有关规定精神,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前期物业管理方式时要按照有关程序并根据安置小区所属街道、社区意见,会同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及后续的物业管理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指导,不断提升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小区居民居住生活品质。

感谢您对杭州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