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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杭卫议〔2018〕15号 公开日期: 2018-07-24
发布单位: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关于对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西4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时间:2018-07-24 14:01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姜茜茜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月子中心管理的建议》(西42号)收悉。我委对该提案十分重视,立即落实职能处室开展专题调研,并会同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根据调研情况,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和目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该建议提案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目前国内周边省市月子中心的管理模式现状

为做好建议提案答复,我委组织人员对国内相关省市针对“月子中心”的管理模式开展了调研。经调查,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无锡等国内有10余个地方均成立由民政部门下设社团管理局批准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上海协会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委员会,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和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监督管理。北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及指导单位是:北京市妇联、北京市工商联、北京市商委、北京市人保局、北京市卫计委。无锡市行业组织专业委员会上级主管部门为市工商联、市商务局和市民政局。深圳协会为企业自主成立,以行业商会形式进行自律管理。2015年南京市母婴照料行业确定卫计委为业务主管部门,由南京市母婴照料行业协会牵头,出台了全国首个地方性母婴照料服务行业管理标准。

2017年国家制定了推荐性标准《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GB/T 33855-2017,明确了月子中心行业的定位,有了专业的规范,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母婴保健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专门的经营范围、行业类别表述及注释,所以被归类于居民服务中的“家庭服务”。标准规范的对象是为顾客提供非医疗性服务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及其经营场所,对月子中心的场所基础设施、人员要求、服务技术及质量评价等7个方面都做出了规范。月子中心行业的母婴保健服务不得开展医疗诊疗服务。

各行政部门按法律法规在职能范围内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目前无论是南京还是北上深,管理现状均是在政府主导下的行业自我规范管理、行业自律的行为,在南京模式中卫计部门虽然为行业主管部门,但实际起牵头协调作用,缺乏有力的行政监管抓手,对企业行为约束不明显。随着目前“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政府会继续简政放权,尽可能削减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从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基于此,各地对月子中心行业的部门监管按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依法管理,通过政府主导,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让市场来约束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二、我市“月子中心”的监管和服务情况

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新兴健康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标准》等精神要求,对月子中心等企业的规范管理做了积极探索,各行政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如,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因月子中心此类企业性质不明确,目前纯粹以月子中心为名称的企业全市均不予审批,以母婴保健服务公司注册的有54家,主要经营范围为母婴保健护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家政服务、婴幼儿母婴用品、洗浴等。卫生计生部门对月子中心可能存在的非法行医进行监管,根据群众反映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负责做好专业人才培养,2017年在5所市属高校和4所中职学校开展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在成人教育网络和家政护理服务人才培训学校约培训5万人次。人力社保部门牵头推动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明确对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相应资助,鼓励企业承担培训的主体责任。目前经人力社保部门许可或备案从事母婴护理专项能力培训的机构有16家,从事育婴员、保育员执业资格培训机构有24家,鼓励行业、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商务部门负责家政行业的培育管理工作,为规范杭州月子会所(中心)家政企业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为规范企业与员工等法律权利及义务,防范风险,已经草拟《杭州市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列入市政府规章,做到有法可依。二是促进家庭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拟在市家政服务业协会成立母婴护理专业委员会,制定、推广杭州行业标准,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提高企业服务质量。三是推进规范化建设,筹建用于监督、管理、家政企业经营为一体,以“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企业入驻、诚信经营”为指导的公益性的“杭州市家政诚信经营公共服务平台”及手机APP 端,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切实保护消费者、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三方权益。四是加强月嫂、育婴员的职业化建设,每年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免费技能培训认证工作,并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家政诚信经营企业等评选活动,倡导家政企业职业化、规范化、诚信化经营理念,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三、规范我市月子中心行业管理的思考

正如您在议案中所言,“月子中心”作为新兴服务型企业,是家政服务的一种延伸,我市目前还存在诸多如没有具体细化行业的规范管理,没有成立行业协会,无行业经营标准、入行门槛低等现象,您在议案中对当前月子中心行业规范管理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我们认为这些建议十分中肯,也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借鉴性。鉴于目前国内其他城市管理现状和国家简政放权的管理思路,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月子中心行业规范服务水平,营造新型服务型产业良好发展氛围,满足老百姓追求美好生活的需求,保障月子中心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接下来,我们拟将在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深化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监管模式。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卫计委、民政局、人社局、教育等部门为业务指导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监管力度,谁发证谁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进行经营审批,规范经营范围,不得出现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内容,统一入行门槛。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监管,及时沟通联系,共同努力,探索完善符合杭州实际情况的有效监管模式。为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落实产后健康管理国家要求,卫生计生部门拟下发关于母婴照料行业如何规范产后访视工作要求的通知。拟在“杭州健康”APP通设立“月子中心”模块,可以将工商营业规范登记注册的类企业进行公示,方便让老百姓知情选择。

(二)拟成立行业协会,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行业自主自愿成立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搭建政府、企业间桥梁纽带作用,企业需求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给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鼓励企业自主加入中国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隶属于中编委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依法成立的国家事业单位二级机构)主管的全国月子中心行业联盟,实现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进行行业维权。

(三)规范行业服务标准。各母婴照料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T33855-2017,从经营范围认定、服务、环境,到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通过自律管理来规范约束。建立行业公众诚信体系,通过政府主导,行业自律,我市“月子中心”行业必将规范蓬勃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健康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联系人:李小仙;联系电话:8701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