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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深化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政策解读 | ||||||||||||||||
时间:2018-07-24 16:3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 ||||||||||||||||
一、政策出台背景 答:2015年1月1日《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2017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10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给出了审议的意见(杭人大常审议〔2017〕13号)。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分阶段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革保障机制和保障方式来加快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与发展。 二、推行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有何意义? 答:推行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是为了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优化运行模式、健全急救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与城市国际化水平相匹配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制定该文件有何依据? 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以及城市国际化、“健康杭州”的战略要求制定。 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预期目标是什么? 答:制定了近期目标,至2020年急救站点数111个,救护车车辆260辆,实现常住人口每4.5万人1辆的配置水平,其中高性能救护车辆比例达到30%;远期目标,至2022年(亚运会前)进一步提升急救服务能力,全市救护车辆总数达到293辆,实现急救车辆配置达到每4万人1辆,其中高性能救护车辆比例达到50%。 五、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保障基本,凸显公益。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完善急救资源配置,凸显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二是统筹规划,全面提升。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统一规划,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系统谋划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的发展,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四是软硬结合,注重内涵。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信息化等硬件建设,注重急救体系学科、技术、管理、服务等内涵建设,努力提升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五是远近结合,逐步推进。结合远期目标和近期工作,有序推进体系的改革与发展,逐步建设成为与城市国际化水平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七、我市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加快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二是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管理;三是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车辆配置水平;五是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信息化建设;六是完善院前院内医疗急救衔接机制;七是加强公民自救互救能力建设。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解读人:袁北方;联系电话:87015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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