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4X/2018-2395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卫议〔2018〕5号 公开日期: 2018-07-23
发布单位: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关于对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滨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时间:2018-07-23 15:1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舒强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杭州市婴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的建议》(滨5号)收悉。我委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概况

近年来,我市构筑完善了出生缺陷的三级综合防治体系,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建立了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前哨,区、县(市)妇幼保健院为枢纽,省、市级妇幼保健院为技术支撑的服务网络,开展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筛查等关键点位防治工作,对降低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17年我市出生缺陷共监测0-3岁儿童32.17余万人,残疾发生率0.89/‰,先天缺陷发生率19.49‰。其中先心病占所有出生缺陷检测发现病例的31.77%,发生率12.03‰。我市严格执行和落实省公共卫生任务的要求,认真落实免费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和优生国免项目工作任务。每年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21-三体、18-三体、神经管畸形三个项目)、新生儿4项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开展免费筛查,各级财政予以保障,2018年市本级安排免费新生儿筛查和产前筛查经费384万元,安排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360万元, 两免人群(孕产妇、手术前病人)HIV抗体免费筛查经费359万元,同时安排流动人口四项手术补助经费、流动人口管理等经费63万元。卫生与残联两部门多年来合作开展残疾儿免费救助工作,2017年我市妇幼保健院成为浙江省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实施单位。

二、我委对免费为婴儿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意见

我们认为您提出的“给每一个新生的孩子有做心超的机会”建议非常有前瞻性和建设性,对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5〕41号)》的文件精神,市、县(市)政府不得擅自调整省级出台的基本民生支出政策,确需调整的,设区市政府应统筹考虑所辖县(市),并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同时需报经省政府审批同意后执行。因民生政策一旦推出无论政府是否有能力承担均较难回头,同时必须考虑到周边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稳妥推进本地区民生政策调整。基于此,先心病筛查目前无法列入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对本统筹地的参保人员新生儿出生当天就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各类检查、诊疗和治疗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先心病检查可通过医疗保险和个人承担等形式来解决。

三、进一步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大政府投入,继续推进先心病综合防治工作。    继续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防治工作,降低先心病的发生率。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高龄孕产妇逐渐增多,出生缺陷尤其是先心病的防治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及时发现先心病进行诊治和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是目前先心病防治的工作重点。早识别、早诊断、早治疗可以改善先心病患儿的预后,降低新生儿和婴幼儿的死亡率,开展婴儿先心病的免费筛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我市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会继续积极争取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提高预防出生缺陷工作质量。

(二)加大宣教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多途径多形式加大先心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自主检查意识,拓宽检查覆盖面。利用孕产妇保健网络信息对有家族遗传史的高危孕产妇尤其是生过先天性心脏病孩子的孕妇精准对接,可在最佳孕周做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做到应查尽查,提高早期检出率,提早进行干预治疗。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目前一些妇幼保健院、综合性医院以及社区医院的医生对于先心病的认识水平不足,常造成漏诊或误诊,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对先心病识别、鉴别、诊治技术等进行统一培训学习,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先心病检查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 月14日

 

(联系人:李小仙;联系电话:8701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