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24/2018-239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7-19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减灾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萧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18-07-19 17:51      来源:杭州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贾燕红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动社会力量落实杭州流浪救助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现状

为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市着力从组织领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站内管理等方面下功夫,2009年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47号),初步形成了“流入地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和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G20峰会保障任务的淬炼,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了“杭州救助模式”,建立了由市、区两级救助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以市(区、县)救助管理站为基础,各区联合帮扶小分队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为巡查主体,志愿者劝导队伍为辅助,“110”社会应急联动平台和“数字城管”为依托的全方位救助管理网络体系。

为进一步提高主动发现能力,充实街面巡查力量,提高专业化救助水平,各地各救助管理站纷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如上城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成立“小营爱心天堂救助服务社”,下城区引入社区力量“武林大妈”志愿团队,拱墅区、西湖区与“杭州市健康社区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桐庐县与“桐庐极速户外救援公益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等来充实辖区内街面巡查劝导力量;杭州市救助管理站通过购买服务,先后与浙江理工大学、杭州护心心智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合作,为受助人员提供专业化社工服务,丰富了救助服务内容,提升了站内救助服务水平。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到民政、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职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1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47号)都明确规定了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民政部门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督促救助管理站做好站内救助和街面延伸救助服务,对愿意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法做好救助服务;城管部门依据城市管理的相关职责负责清理和消除流浪乞讨人员占用公共场所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信息进行采集并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属地区政府,确保及时发现和救助;公安部门做好执法保障,对于阻碍执法行为的人员依法进行查处,依法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

在极端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期间,城管、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集中救助行动,劝导街面流浪乞讨及露宿人员进站接受救助,对需要救助的由公安或联合帮扶小分队引导护送至各临时避寒(暑)点或救助管理站。卫计、财政、交通运输、人力社保、铁路、长途汽车站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多方联动,积极解决救助票务、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受助人员医疗救助等难点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我市共出动街面巡查人员10.4万余人次、巡查车辆1.7万余台次,劝导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723人次,其中进临时避寒点371人次、进救助站1978人次、送医院救治39人次,护送190人次返乡,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下一步的工作

一是巩固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流浪乞讨人员成分复杂、分布广泛、流动性强,要提高主动发现,巩固政府部门、属地街道、社会力量联动的日常巡查劝导机制;强化重点救助,对流浪乞讨重点区域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对不同类型的流浪乞讨人员落实分类救助;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协调服务等制度,形成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紧密配合的权责一致、规范有序、互相协调、运行高效的协同联动救助机制,做到应助尽助。

二是完善制度吸引社会力量。进一步总结现有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的经验,规范工作流程、改进和提升服务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其他一线工作者的培训指导,规范救助方式,强化风险防范;进一步探索寻求公益合作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救助工作中。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结合“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圆桌会、座谈会、广场宣传、进站参观等活动,借助微信、微博、网站和传统媒体等传播手段讲述救助故事,多角度、多层面、多渠道宣传救助管理工作,让救助管理政策被更多人知晓,向社会传递更多救助正能量,营造良好的救助工作舆论氛围,引导公众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更多关注和理解。


杭州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