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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杭卫提〔2018〕40号 公开日期: 2018-07-18
发布单位: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31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时间:2018-07-18 09:5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民进杭州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以重大赛事盛会举办为契机全面推广“救命神器”AED》(第311号)的提案被列为今年市级重点提案,由市政协翁卫军副主席亲自领办。贵委的提案,立意高远,现状分析准确,提出的改进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我委作为主办单位,专门成立了以委党委书记、主任滕建荣为首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并对涉及AED配置的提案实行并案办理,制定了重点提案办理方案,明确办理职责分工和办理要求。6月8日,市政协组织召开了重点提案督办会,邀请了贵委陈金良副主委参加,我委汇报了提案办理工作进展。陈金良副主委充分肯定了办理结果并提出了意见,政协领导给予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尤其是翁卫军副主席对我委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现根据翁卫军副主席指示要求并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将我委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成绩与进展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市的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加强公共急救体系建设等工作。近年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致力于推进院前急救条例的贯彻实施和急救知识普及、急救硬件及AED配置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院前急救立法为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2015年1月1日,《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参加急救培训,明确培训的频次、人数。同时,明确了人民警察、消防队员、保安人员、导游、学校体育教师及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应当参加急救培训。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实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将全面提升我市院前急救能力

2018年2月,我委牵头起草了《杭州市深化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6月27日已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该行动计划涵盖了院前急救一体化管理、急救站点规划布局和新改扩建、急救车辆和公共场所AED标准化配置、急救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公民自救互救能力建设等内容。市财政将安排专项经费给予保障和支持。

(三)我市AED配置工作的探索实践不断推进

一是AED配置覆盖面不断扩大。2014年,云林公益基金向我市捐赠的首批15台AED已配置在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经过几年管理使用的实践,为后续推广使用AED积累了管理使用经验。2016年,结合G20国际峰会的医疗保障工作,我市又购置了60台AED投放配置在相关公共场所。市财政局每年预算专项资金,我市AED配置数量逐年增加,截至2018年5月底,我市陆续在公共场所投放265台AED,资金渠道分别有市财政资金、属地政府财政资金、公益组织捐赠、红十字会资金、爱心人士个人捐赠、物业公司自购、医疗机构采购以及第三方公司推广配置等,这些AED主要分布在地铁、车站、机场、大商场、会议中心等人流聚集场所,目前除大江东、临安、桐庐、建德四地尚属“零配置”外,我市其他区、县均实现了AED配置落地。

二是制定公共场所AED专门管理办法。针对实践中出现的AED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问题,为建立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的AED的管理体系,市急救中心前期起草了《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目前正向各方征求意见。由于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出台有关管理办法的程序较为复杂且相对时间较长,目前我委已另行起草了《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置使用与管理指南》和《杭州市公众急救培训实施指南》,对AED的设置,使用管理和宣传培训等进行了明确,目前正在论证阶段,待征求各方意见和论证完善后将尽快出台实施。

三是制作AED电子地图提升“救命神器”的可及性。为了解决群众反映“不知哪里配有AED”的问题,我们与腾讯公司合作,专门将“急救服务”进驻到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将杭州目前配备的265个AED的位置标记到腾讯地图中,并提供在线AED导航功能,为有需求的公众查找身边的救命神器提供可视化的导航服务,大大提升了AED设备的可及性。

(四)公众急救知识培训促进了我市公众急救知识的普及

针对车祸等意外伤害事件频发、普通民众急救知识和技能知晓率低等问题,我们把公众急救知识的普及列为重要工作来抓,运用多样化的手段,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普及工作。

一是开展急救导师师资培训。2012年市急救中心成为美国心脏协会培训中心,2013年即获得大中华区优秀急救培训中心称号,同年建立国际创伤生命支持培训中心,是国内最先同时拥有内外科国际急救课程的急救中心之一。2013年底,中心率先在华东地区开展各类美国心脏协会急救导师课程,近几年为国内培训多批急救导师,其中为杭州各大医院如浙一医院、邵逸夫医院、浙大国际医院、市一医院、市五云山疗养院等医疗机构培训导师数十位,并为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开展急救导师培训20余期。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急救科普活动。市急救中心自2012年起持续开展“120救在身边”推广活动,陆续推出“急救知识大讲堂”、“急救天使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活动,以每月至少2期的频率常态化开展急救普及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把AED的使用操作作为授课重点,逐步建立公众对“救命神器”AED的认识。

三是组建急救志愿者队伍。市急救中心积极开展志愿者急救培训项目,自2012年起在社会上招募急救志愿者,现已招募近300名,其中优秀者经培训和考核,成为急救培训的师资,通过这些师资力量再去培训其他急救志愿者,目前这个师资团队承担着中心大部分的公众急救普及课程,经常活跃在“120急救在身边”系列活动的讲台上。近年来累计培训300余期,共培训学员近2万人。

四是加强中小学生急救知识培训。市急救中心于2011年获批成为“杭州市高中生社会实践基地”,经常举办中学生学习急救知识社会实践活动,让更多学生掌握急救技能。

五是强化急救知识媒体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近年来,市急救中心与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浙江在线、浙江交通之声、城市之声电台等媒体合作开展公益广告、急救常识的宣传普及,招募急救志愿者、公众参加急救培训。

二、进一步普及AED和急救培训的计划

当前,我市正处在后峰会前亚运时期,“健康杭州、品质生活、幸福城市”是杭州城市建设的重要目标,各类国际性大型会议和活动的举办对杭州市城市国际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快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和公共场所配置AED符合杭州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国际化的建设目标,符合国际大型会议和赛事活动保障要求。但诚如提案所言,我市在公共场所推广配置使用AED过程中还存在公众知晓面不广、培训体系滞后、法律保障不够完善、配置数量较少及资金渠道缺乏保障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克服困难,巩固现有成果,加强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加快公共场所AED推广覆盖的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委的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贯彻通过人大执法检查要求,全面落实部门职责,按照《杭州市深化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各部门、单位对AED配置的责任和要求,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院前急救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普及公众急救知识。一是按照《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我委等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包括AED使用培训在内的急救培训规划,规范培训内容,并监督管理培训,使AED的使用培训纳入急救培训规划,统一安排培训,统一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二是以杭州市红十字会和急救中心为主体,承担AED配置所在场所相关人员的急救培训与发证。目前杭州市急救中心正在构建杭州市公众急救培训导师与培训网络体系,可以通过杭州市急救中心及市红十字会培训发证和复训。三是根据《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规定,由相关部门、媒体落实宣传责任,通过健康教育讲座、报刊、电视、网络广告等多层面、多途径向大众普及公共急救基本知识,尤其是启动并维持对猝死的全民警觉、应急反应和对心肺复苏的认知,广泛宣传AED,促使大众提高对AED的认知程度。

(三)进一步推进我市AED配置工作。

一是健全规范AED管理的工作机制。在政府规章出台之前,另行起草了《杭州市公众急救培训实施指南》、《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置使用与管理指南》,下一步要加快论证完善,进一步指导AED的设置,使用管理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是加强AED推广工作组织领导。建议成立“杭州市公众AED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政府主导,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等部门为执行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组织保障体系,推动杭州市AED在公众场所的配置工作。

三是逐步推进AED配置计划。在《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中要求公共场所AED设置数量应与场所规模、人流密度等因素相匹配。在已起草完成的《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设置使用与管理指南》中,进一步明确大型公共交通场所、大型交通工具、旅游风景区、学校、政府机关或大型集会场所、大型文化娱乐休闲场所、大型超市与百货商场等应主动配置AED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我委承担技术指导、培训。要求公共场所AED应置放于场所内易于发现、方便取得的位置,并附有AED操作流程;该公共场所平面图上应标示AED位置,并在AED放置处设有明显的指示标识;AED放置处应有保护外框,不能上锁,确保AED取用方便。                                                                                             

全市拟计划在2022年前完成AED在公共场所的全面配置,具体根据财政预算下达情况予以落实。计划第一批2018年底在机场、火车站、地铁站、长途客运站、体育场馆及各级政府办公楼、市民服务大厅、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的市政公用场所配置;第二批2020年底 酒店、涉外宾馆、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商业机构,执法车辆如公安巡逻车、消防车等场所配置;第三批 2022年亚运会前社区服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及各级健身运动场所等场所配置。

四是落实资金保障。坚持政府主导,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赠购买等多种渠道筹集模式。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所管辖公共场所AED的购置、维护和保养资金由该场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府负责,所需资金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企业所管辖公共场所AED的购置、维护和保养资金需求,由企业负责,当地政府适当支持。鼓励社会各界慈善组织及民间机构、企业或个人自愿捐赠或赞助AED,允许捐赠AED的慈善组织、企业或个人在AED上标注名称。同时,根据市政协领导意见,我们将向亚组委报告建议将AED设置纳入亚运会项目,在亚运会场所统一配置AED,以增加我市AED数量。

五是落实监管责任。拟通过政府规章,建立权责合理的AED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责任体系。由设置AED的场所所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AED的管理、维护、保养和使用登记等工作,组织场所内工作人员参加AED使用的相关培训。由AED设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督促管辖单位对AED的维护、保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红十字会承担使用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和院前急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联系人:汪鸿文;电话:8792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