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18-2394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卫提〔2018〕11号 | 公开日期: | 2018-07-16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李茜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以培训派驻等形式规范中小学校医职能的提案》(第24号)收悉。您在提案中客观分析了中小学校校医现状和存在问题,调查深入,分析在理,提出的建议中肯可行,我委对此十分重视,落实职能处室认真办理。现结合杭州市教育局的会办意见,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校医配备基本情况
根据1990年6月9日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我市一直努力按照要求加强校医的核编和配备,努力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配好校医。截至2017年底,我市中小学校共819所(896个校区),在校生为905364人(住宿生195234人),其中寄宿制学校有209所,医务室总数为74个,卫生站(室)147个,保健室645个。校卫生工作人员中,执业医师数191人,护士数239人,保健教师761人,外聘医生护士总数129人。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
我市从2014年下发文件在主城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5年全市签约服务51万。2017年,签约服务向农村地区推广,2018年签约服务达283万人,其中7-18周岁居民为23.25万人,占签约人数的8.21%。这部分人群大多数为在校的中小学生。2011年,上城区提出打造“一校一医”模式,由区编办(原人事局)协调落实人员编制, 教育局负责校医管理和费用,区卫计局(原区卫生局)选派和培训合格的医护人员进驻学校,全职从事卫生保健工作,已有36名校医进驻34所学校或校区;余杭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财政部门以人均10万元/年标准从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派出医护人员到中小学担任校医。2016年开始,下城区、江干区等区、县(市)陆续由区卫计局联合区教育局下发学校签约的通知,探索家庭医生与中小学校的签约服务工作,目前全市各区、县(市)开展学校签约的学校为318家,通过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家长微信群、对校医开展技术支持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校医工作的举措
正如您在提案中说的,目前校医还是存在专业人员较少、培训缺乏等问题,城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布不均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委将联合市教育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学校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我们将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的“支持家庭医生团队为企事业单位、养老院、学校等功能社区提供签约服务”要求,积极探索学校签约服务的新模式,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做好签约学校的校医培训,并将学校签约的工作情况纳入签约服务的整体考核,让老师、家长、学生了解并真正享受到服务。
(二)市教育局将积极探索财政保障经费预算,采取教育部门购买服务,卫计部门提供专业支持的方式解决校医配备问题的可行性和工作机制,拟计划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招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从人事进编着手,编制尚有缺口的学校享受优先申报招聘资格。市教育部门将下发相关文件,推动加快校园卫生保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推进工作。
(三)开展学校卫生保健机构设置推进工作督查行动,督促学校落实方案,发现条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到位。对老旧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寻求破解卫生室建设面积不达标的方法。
(四)进一步完善“一校一医”政策,卫生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共同探索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缺口问题的办法。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联系人:陶晶;联系电话:8708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