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z00043/2018-2518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残联组宣〔2018〕64号 | 成文日期: | 2018-07-11 |
发布单位: | 市残联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残联、团委:
为深入推动我市“发现‘最美杭州人’、争做‘最美杭州人’”主题宣传活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弘扬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决定举办杭州市第二届“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和第三届“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四自”精神,树立典型,扩大影响,充分展示和传播残疾人积极进取、勇于拼搏的正能量,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宣传形式多样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促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提高,激励广大群众自觉尊重、关心、爱护、帮助残疾人,无私奉献,乐于助人,在全市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机构
本次活动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残联、共青团杭州市委共同主办,并联合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在市残联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同时,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残联、团委相应成立推荐委员会,并在区、县(市)残联设立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当地推荐选拔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发动。
三、评选条件
(一)“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评选条件。
1、本市户籍或在杭州市内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中国公民。
2、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事迹感人,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美誉度;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乐于奉献;
4、自主创业,辐射带动周围残疾人就业,引导和带领广大残疾人脱贫致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5、在社会其他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6、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评选条件。
1、本市户籍或持有杭州市居住证的个人或在杭州市区域内注册的社会组织。
2、照顾、帮助残疾人3年以上,事迹特别感人的可视情推荐,原则上不推荐残疾人家庭成员和残疾人工作者;已获评浙江省“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等省级及以上最美荣誉的,不重复推荐。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无私奉献的爱心,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有舍己为人、乐善好施的高尚品质,有生动感人、特色鲜明的事迹,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美誉度。
4、无违法违纪和重大不良记录行为。
四、评选过程
(一)筹备启动阶段(7月15日-8月15日)
1.确定活动方案,发布评选活动预告;
2.各区、县(市)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在当地媒体公布评选内容、本级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推荐申报阶段(8月16日-9月30日)
1.“双美”候选人由各区、县(市)推荐委员会、市级残联、团委系统及市各残疾人专门协会推荐。
2.推荐材料包括:2张个人白底近照(2吋),最美助残人候选人同时报1张助残服务照片,候选团队报1张团队合影,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双美”评选推荐审核表(详见附件1、2、3),所有照片大小不少于2M;
3. 各区、县(市)推荐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审核推荐材料,从中筛选出若干名“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候选人(各残疾类别限1人)和“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候选人(团队),并提请候选人(团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其(团队成员)近3年内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出具证明,候选人中有公职人员的,还须征求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同时要积极听取本级各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意见、建议;
4.审核无异议的候选人(团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由区、县(市)评委会办公室统一于9月20日前报市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1)《杭州市“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评选推荐审核表》或《杭州市“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评选推荐审核表(个人、团队)》(纸质版、电子版);
(2)2000字以内的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3)2张候选人近照、助残照片和团队合影(纸质版、电子版);
(4)候选人为公职人员的,还须有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纸质版)。
(三)评选公示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市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的上报材料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团队)进行筛选,初步确定20名“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和20名(个)“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入围候选;
2.市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媒体对入围候选志愿者事迹进行深入挖掘和深度报道,形成宣传氛围,同时在市残联微信公众号组织公众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10月中旬);
3. 市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投票结果占评审总分的10%;
4.市评委会根据个人事迹、服务成效及投票结果等情况对入围的候选人(团队)进行综合评审,最终产生10名“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和10名(个)“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下旬),公示结果无疑义后予以最后确定。
(四)宣传激励阶段(11月1日-12月3日)
1.在杭城主流媒体公布10名“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和10名(个) “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获奖名单及事迹;
2.杭州市首届“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和第二届“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推选活动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把近年来选树的先进典型进行认真筛选,按时上报。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结合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双美”人物感人事迹,积极发动群众踊跃参与投票,弘扬和传播正能量,营造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3.认真组织,坚持原则。各地各部门要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残疾人评选推荐出来,杜绝违规买票等现象发生。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并视情做出处理。
附件:1.杭州市“最美杭州人——十佳残疾人”评选推荐审核表.docx
2.杭州市“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评选推荐审核表(个人).docx
3. 杭州市“最美助残志愿者(助残人)”评选推荐审核表(团队).docx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共青团杭州市委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