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07/2018-239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6-05 | |
发布单位: | 市环保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俞芳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强制淘汰黄标车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和商务部门对您的提案建议进行了研究,现将提案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我市黄标车淘汰情况
“黄标车”是指国0、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二及国二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从2009年起,我市制定并实施了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同时积极联合公安、交通、商务等部门,通过任务分解、划定禁行区、行政处罚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至2015年底,我市已基本淘汰黄标车,累计淘汰黄标车22.6万辆,仅主城区发放淘汰补助资金约5亿元。
二、我市对国三柴油车污染防治所做的工作及建议采纳情况
2017年3月份统计,全市柴油车约22.5万辆,其中国三柴油车约10.4万辆,约占柴油车总量的46.2%,主城区国三柴油车约5.9万辆。国三柴油车不属于“黄标车”,属于高排放的老旧车,是目前我市排放最差的车辆,对国三柴油车的污染管控已纳入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
(一)关于“加大政策力度”方面
1、采取鼓励性措施促使国三柴油车淘汰。我为鼓励车主积极主动提前淘汰国三柴油车,我市于2017年8月18日实施了《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采取阶梯式补助资金鼓励车主提前淘汰,截止2018年3月31日,已受理符合补助条件的国三柴油车7017辆,补助金额1.51亿元。目前正对该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增加了对上道路拖拉机的淘汰补助,进一步鼓励淘汰高排放的柴油车。
2、拟采取限制性措施促使国三柴油车淘汰。根据《杭州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目前我局正与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商议,计划对国三柴油车采取限、禁行及不予办理相关通行证等措施,以此倒逼国三柴油车提前淘汰,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中。
3、通过部门协作加大对国三柴油车执法力度。今年我局将与交警部门对道路上行驶的柴油车开展联合执法,通过交警对国三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进行拦车检查,环保工作人员对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交警部门将当场进行处罚,环保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二)关于“加强宣传力度方面”
1、在执法过程中向车主宣传。我局制作了淘汰补助政策宣传册,利用机动车执法检查时机,面对面对向车主进行宣传。淘汰政策实施以来,累计发放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政策宣传页2300余份、温馨提醒宣传单3300余份、交通运输局协助发放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政策宣传页5000余份。
2、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邀请杭州电视台和《青年时报》等主流媒体,对“机动车排放百日联合执法活动”等专项执法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宣传。
3、利用检测站向广大车主宣传。通过检测站内显要地点放置宣传板、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小视频等手段,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检测标准及流程、车辆维护保养常识、现行政策规定等内容,不断提高车主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鼓励车主自觉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减少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三)关于“实行点对点监控,严格报废监管”方面
1、及时报废提醒。公安交警部门每月定期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清理,通过手机短信提醒、信函送达、属地交警上门等方式告知车辆所有人对其机动车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并在杭州市公共服务网实时发布机动车报废信息公告,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报废源头管理工作。
2、加强折解监管。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视频监管,督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严格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4)》要求,进一步规范回收拆解行为,如实登记回收车辆信息、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出具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及时拆解报废车辆,防止重新流入社会。
3、查控报废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报废机动车静态与动态监管,将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未到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辆录入查缉布控系统,发现行驶轨迹则自动报警。路面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依法报废一辆。
(四)关于“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力度”方面。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提升是我市固废处置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商务部门制定了《杭州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提升方案》,拟用三年时间对杭州现有报废汽车企业进行提升改造或整治转改,并重点在大江东建设一个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钢破碎、零部件再制造、电动汽车电池处理等功能的现代化汽车利用园区,打造与“美丽杭州”相适应的绿色循环、集约高效的报废汽车拆解利。
1、加强执法,规范行业秩序。商务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行为,我市前些年曾有的数十个非法回收拆解点基本消失,有效维护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秩序。
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市、区(县)两级商务部门对公安交警监销以外的非营运车辆进行严格审核,形成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
3、严格材料审核及存档。《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发放、审核采取严管措施,对企业开具的回收证明进行认真审核,做好完整的档案材料备查。
4、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回收能力。及时对回收企业的回收、拆解能力进行业务指导,添置拆解设备,加大拆解处理力度,保证了所有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回收任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并积极建言献策。我局也将及时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共同为进一步改善杭城空气质量,努力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4日
经办人:严富强 联系电话:85238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