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18-239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6-22 | |
发布单位: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张仲明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西湖街道梅灵南路沿线设立农贸市场的建议》收悉,市政府办公厅确定由名胜区主办、市商务委会办。葛高强委员在西湖区政协会议上也提出相同建议。对此,名胜区高度重视,会同市商务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区规建局多次对梅家坞、梵村进行实地踏看和召开会议协调推进,并通过面商、微信等方式向您和葛高强委员征求意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按照杭州市《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301/T 0144—2015):建成区2至3万人口宜设置一家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至3000平方米、服务半径500米至800米的农贸市场。梅灵南路约6公里,狭长沿线分布有梅家坞、梵村两个行政村,常住人口约2500人,其中梅家坞又分为梅家坞和梅家坞新村两个居住点,梵村分为梵村和外大桥两个居住点,居住比较分散。目前该区域仅在梅家坞村有一室内小农贸市场,覆盖范围相对有限,其它居住点的居民买菜基本以每天早晨约1小时的露天菜场购买为主,错过该时段就需到1公里外的珊瑚沙、九溪农贸市场或转塘镇购买。针对代表建议,我们在研究和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困难:(一)恢复原规划农贸市场。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五云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梅家坞村朱家里入口处建筑明确为村农贸市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现用途为管理用房和其它营业户使用。经与梅家坞村委沟通,希望将规划明确的建筑恢复用作农贸市场,但村委表示该建筑因租赁合同、日常管理需要目前暂不可能恢复农贸市场功能。(二)新建农贸市场。梵村村委提出批地建农贸市场。但该区域是龙井茶一级保护基地,龙井茶总用地数原则不得减少,且2016年8月住建部审批的《景区控规》短期内难作调整,因此在保护基地上新建农贸市场不具备条件。同时考虑到两村住户居住分散,设置一个集中的农贸市场也难以兼顾全体居民的买菜需求。
为切实改善居民日常买菜便利条件,我们的解决思路是分近期和远期两步走:(一)近期,立足现有条件,在梅家坞、梵村各设一个蔬菜便利点,房源主要从街道、村级公建中挖掘潜力;同时争取市商委支持,协调相关农产品企业到两个村开设门店,倡导商家保障早、晚两个时段供应蔬菜。(二)远期,拟在今后将规划实施的梵村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中,调配一定比例的面积用于农贸市场用途。
衷心感谢您对西湖景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希望一如既往地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