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67/2018-2391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5-04 | |
发布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信息化、无线电、交通 |
周顺钿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进汽车牌照摇号的公平性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有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限牌政策成效
自2014年3月我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以来,政策实施总体平稳有序,对我市治堵治气起到积极作用。小客车增幅明显减缓。截至2018年3月底杭州小客车保有量为220万辆,自限牌以来共增加了30.2万辆,年均增幅为4.1%左右。根据限牌前小客车年增加数量的静态测评,杭州市小客车保有量少增长了83.8万辆。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四年来,共淘汰黄标车112586辆,注销老旧车63276辆,转出杭州市204006辆,共配置新能源车指标并上牌70562辆。2013年到2017年,我市空气污染物主要参数年均浓度逐年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217天增加到2017年的271天。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杭州市机动车高峰期平均时速由限牌前的17.84公里/小时上升到2017年的24.15公里/小时,高峰拥堵延时指数由限牌前的2.82下降到1.699,下降39.75%。高德地图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中,杭州市在全国拥堵城市中排名下降至第83位。
二、政策调整内容及相关工作
调控政策四年来,社会公众逐步接受和认同在总量调控的前提下,通过摇号竞价获得车辆指标;但另一方面,由于限牌和居民用车需求之间的矛盾加剧,调控政策引起的一些问题也日渐突出。
从2017年7月开始,我局启动了调控政策调整相关工作。当月牵头召集由公安(交警、户政)、环保等部门参加的政策调整专题研讨会,初步研究确定将单辟号段解决郊县用车需求、建立动态调节机制抑制竞价价格非理性上涨、设置阶梯中签率提高久摇不中中签率、出台无车家庭倾斜政策四大问题,作为完善调控政策的主要方向。
此后,我局牵头就各项政策调整进行可行性分析和各种利弊研究,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调研北京市阶梯中签率和贵阳市长期未中签家庭专段号牌等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并对调控以来的工作绩效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经反复研究论证,不断修改政策完善方案,基本明确个人竞价动态调节机制、延长部分指标有效期以及以摇号方式向久摇不中个人配置指标政策具有可行性。2018年4月28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分别对三个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征集情况,确定了三个实施办法的修订稿。
三、关于增加久摇不中个人中签概率问题
关于增加久摇不中个人摇号中签概率的相关建议,一直有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在此次调控政策优化调整中,我们也把提高久摇不中个人摇号中签率作为完善调控政策的主要方向之一。
从2017年3月份开始,我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摇号中签率降至0.8%以下,之后一直维持在0.7%左右。从每期中签人群统计来看,新申请与参与摇号较久人群中签概率基本相当。在70万左右摇号队伍中,累计24次摇号及以上未中签的人数约为27.9万,约占当前总有效编码的40%。从上述数据来看,目前我市的摇号中签率较低,参与摇号24次未中签的比重较大,其次,我市限牌政策已经实施四年时间,近期摇号池人数也大体稳定。因此,在久摇不中人员焦虑情绪普遍上升的当前,出台相关政策,提高久摇不中个人的摇号中签率是十分必要的。
在制订办法方面,主要考虑两种方式:一是采取北京模式,在原摇号池内,采取增加相应序列号方式,对久摇不中个人进行政策倾斜;二是在现有常规增量指标摇号配置之外,单独设置摇号池,采取阶梯摇号方式,向久摇不中个人配置一定数量指标。
在两个方案选取中,虽然第一种方式北京有现成模板,但考虑第二种方式在增加久摇不中人群获得指标概率的同时,不影响其他摇号人员的利益,甚至从总体上来看也有利于非久摇不中人群。在综合考量后,确定了采取以阶梯摇号方式向久摇不中个人配置小客车指标的相关办法。
在制订具体条款时,确定参加增量指标摇号累计24次为一个阶梯,主要是考虑了相应累计次数未中签的摇号人数等因素。以18年3月份摇号为例,当期参加摇号已累计12次及以上的人数为49.8万,已累计24次及以上的人数为27.9万,已累计36次及以上的人数为11.8万。如果设定阶梯为12个月,在政策实施短期内,可能就存在获得3个摇号序列号的人群,处于封顶状态,不利于政策长远效应。
四、关于以户控制小客车数量问题
提案中,提到了针对一个家庭户口本内的所有人员进行名下车辆核查,并控制每户最多两辆车的建议。我局在调控政策调整工作开启后,当时将无车家庭政策倾斜作为完善调控政策的主要方向之一。在研究相关政策时,也考虑过以一个户口簿内人员来认定为家庭的思路,但相关政策在研讨过程中,户政部门提出目前夫妻、直系亲属间可能存在多户情况,同时户籍迁移较容易,流动性大。综上原因,以户控制小客车数量,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目前没有可行性。
五、关于控制个人名下车辆数量方面的问题
在目前的调控政策中,在个人增量指标申请方面,名下没有在杭登记小客车的个人才能申请个人增量指标,在更新指标获取方面,规定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1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相关条款在制订时,已经明确了名下没有在杭登记小客车的个人才能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同时考虑了控制个人名下多辆车的情况。
六、关于调整个人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方面的问题
提案中,提到了在个人增量指标申请方面,增加户籍年限及社保缴纳年限的建议。在目前的调控政策中,对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没有户籍年限要求,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有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要求。相应条款的设置,主要是参考了其他限牌城市的做法,同时兼顾了我市的实际情况。从每期参与摇号的人群进行分析,非本市户籍人员占总申请人员的比例大概在16%左右。提高户籍年限及社保缴纳年限条件,在目前看来,并不能有效的减少参与摇号的人数,缺乏实际意义。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三个实施办法的相关程序,并确定于7月1日起实施。在此同时,我局将继续做好增量指标、县(市)指标的配置工作,稳妥推进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并不断提升系统运维能力和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限牌政策的关心。顺祝工作生活顺利!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