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8X/2018-239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5-04
发布单位: 市城管委(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1号提案的回复
时间:2018-05-04 22:04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倪晓娟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生活垃圾智慧分类助推‘一流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委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委一直在推进生活垃圾智慧分类工作,所做工作主要如下:

  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7-2022)》等法规、文件精神,我们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市民了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增强垃圾分类责任感,提高主动参与分类减量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截至2017年底,市区开展垃圾分类的生活小区有2031个(其中设有智慧分类设备的生活小区有218个),参与家庭123.12万户,有序推进了1827家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呈现了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下步主要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智慧分类工作,我委下一步主要工作打算:

  1.关于“优化标准,因时制宜增强操作科学性”的建议

  一是在现有218个智慧分类小区试点基础上,结合实际,加快智慧分类设备推广应用力度,让智慧分类更好地服务于垃圾分类。同时,通过智慧分类投放实名制的方法,结合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进小区,加强对小区居民错投行为的宣传教育和纠正。二是健全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严格做到垃圾分类运输。围绕今年主城区垃圾分类全覆盖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程序,加强与属地相关管理单位的工作联系,不仅要做好前端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完善,还要做好中端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增添,以及调整好现有垃圾分类运输线路计划安排,确保垃圾分类运输全覆盖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推进。同时,做好垃圾分类运输车颜色涂装工作,严格做到绿车运绿桶,黄车运黄桶。三是继续实行我市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比活动,对做得好的智慧垃圾分类小区,经考核验收后颁发浙江省或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匾额,并在全市范围进行经验推广,引领智慧化回收模式应用。

  2.关于“科学布局,各方协作推动产业升级”的建议

  一是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小区、进学校、进医院等场所参与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对低价值可回收物,体现市场化、规模化运营优势,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小区等场所提供免费场地等便利,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同时,也鼓励居民就近把可回收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缓解了玻璃瓶等低价值物鲜有人回收的困境。二是继续试点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模式,通过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方法,进小区等场所宣传推广、贯彻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今年将对实施成效进行评估;对垃圾焚烧厂等末端处置企业建设运营,可采取PPP等模式。逐步夯实垃圾治理基础性工作,加快建设垃圾治理循环产业园区,形成垃圾治理全产业链。三是依托互联网、新闻媒体、统计局等多种渠道,对现有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以末端处置能力引导前端垃圾分类方法,因地制宜开展杭州特色的垃圾分类工作。四是加快智慧分类设备、互联网+等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的应用,开发垃圾分类公众宣传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并试行积分奖励等,发动市民积极、自愿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3.关于“加强监督,多级联动落实举措成效”的建议

  一是对配置智慧分类设施的小区,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投放追溯制度。现已配置智慧分类设施的小区,对垃圾分类采取积分奖励制度,并在垃圾袋上印刷二维码实现垃圾投放“实户制”可追溯。二是实行宣传教育和执法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在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夯实垃圾分类专管员、志愿者、楼道长三支队伍,发挥他们的作用。四是优化完善现有垃圾分类积分奖励举措,本着政府花费不多,市民能亲身感受到垃圾分类益处的理念,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践行率,逐步推动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五是依托互联网+模式,联合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企业,在部分小区推广应用垃圾分类app,形成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监督反馈机制。六是探索杭州政企社联动,推行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巩固成效,夯实基础。七是继续实施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并向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迈出坚实一步。

  4.关于“完善法规,与时俱进填补制度短板。”的建议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85号)和《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8〕12号),进一步优化了垃圾分类顶层制度设计,明确了垃圾分类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同时,我省还出台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5号)。我委与市教育部门对接,学习借鉴厦门市“垃圾分类读本”进课堂的做法,逐步建立中小学垃圾分类教育长效机制。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8年2月联合印发了《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干部年度考评、党员民主评议范围。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还定期进驻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强制垃圾分类模式。同时,加大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力度,对我市垃圾治理成果进行公开宣传报导,提升市民知晓率,获得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杭州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能得到您的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何亦风    电话: 85152766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