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778/2018-2393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5-28
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97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时间:2018-05-28 10:4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施勇峰、张楚信委员:

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移动通信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并同步交给市经信委进行协办。现将办理情况整理反馈如下:

我局收到提案后,首先要求杭州电信、杭州联通、杭州移动的企业总部所在地上城、下城、拱墅市场监管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走访约谈,对企业经营情况、投诉调解处理情况等进行分析了解。同时,我局与市消保委对三家通信企业进行了约谈,并结合提案中提到的案例对三家通信企业整体消费维权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点评,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照分析、查漏补缺;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对各类促销活动进行规范,加强对业务人员、合作单位等的管理,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对有关营销活动详情充分告知,及时追踪回访,对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业务流程进行充分公示和耐心说明,优化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业务沟通,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及时按照政策要求和市场反应调整业务规则,做好12345、12300等渠道来源消费者投诉的办理工作,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另外,针对移动公司的具体案例,我局要求杭州移动进行自查整改,并提交有关报告。目前,杭州移动已经以相关案例为切入口,进行了自查分析,提出了整改方案,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市经信委也提出了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提高资费透明度、提高通信产品与老百姓需求对接的精准度、运营商积极参与帮扶活动等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组织将在职责范围内继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杭州消费环境的优化。我们将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放心消费建设的有关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相关通信企业加入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来,实现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以及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三度一率”显著提升指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