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98/2018-2393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5-24 |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局(市水产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类 别:A
杭农质〔2018〕79号 复函编号:05
签 发 人:赵国钦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编号255号建议案的复函
王淼同志:
您在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编号:255号),对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会商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农办认真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深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坚持“产”“管”并举,推动“质”“效”同升,不断完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态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不发生农产品重大安全事故。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职、失职追责”原则,与各区、县(市)农业局签订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晰各级依法监管工作职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考评制度,建立覆盖全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充分发挥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地与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达到100%,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公开栏张贴质量安全承诺,使农产品生产主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好农产品的产地准出关。
三是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管理。实施监管、协管“三定一考核”(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制订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县、乡镇、村监管网络,实行网格化监管。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监管服务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手段。
2、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
一是强化生产环节质量检测工作。加大种植养殖环节中蔬菜、粮油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水果、茶叶等六个大类产品的检测,每年安排市级定量检测3000批次以上。指导督促待上市产品实行“全检全测”管理,对每批蔬菜都进行质量安全性抽检。督促县乡两级130余家的建成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做好免费向公众开放正常运行,仅2017年全市定性检测16万余批次。
二是抓好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工作。针对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问题易发、多发、季节性农兽药残留突出等问题,结合实际增加了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批次。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或委托第三方设立快速检测室,对进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开展定性检测业务,检测项目覆盖常规的主要指标,对于无法提供市场准入资质的品种原则上做到全覆盖抽检。
三是不合格产品得到有效处置。对检出的不合格产样品分别按照不同检测要求进行处置,处置率达100%。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及处罚工作,依法从快处理,确保监督抽检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出台了《杭州市食用农产品入市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入杭食用农产品相关准入标准,印发《杭州市农批市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五个一”标准规范(试行)》,指导各地开展创建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指导各市场建立完善并认真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场交易者销售食用农产品采购渠道和源头管理,积极推行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加强抽检和检测把关,目前三大市场已全部建立快速检测室,实现了检测覆盖。
三是加强追溯管理。在杭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杭州五和肉类批发市场、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分别建立并运行蔬菜、生鲜肉、生鲜水产品等3类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
4、探索品质食品示范超市建设
以品质为引领,拉高标杆,在6家超市成功创建以菜、肉、鱼为重点的“品质食品示范超市”,下一步,将在全市26家超市部署开展复制推广工作。截至今年1月份,品质食品示范超市已汇集了69家基地(出口企业)并符合供港供日、“三同”(同线、同标、同质)、“三品一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等高标准食品506种,品质食品认证率达87.4%。创建超市采购产品来源采用“本地+本土”,通过在采购环节不断加大产超对接、厂超对接、订单农业采购等力度,提高了产品直供率,提升了食品安全度、新鲜度,实现了产销直供、优质优价,同时引领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实施。
二、精准高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利于促进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从而有利于保障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绿色安全生产。培育工程开展以来,我市围绕提高农民职业素养开展,注重加强标准化生产和行业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及指导,提升培训实效。
1、强化农业科技服务行动
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技指导+科技示范+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全市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和科技下乡活动,2017年,全市共组织各类科技下乡活动150余场次,服务农民5万余人。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小分队活动,落实科技人员特别是技术推广服务团队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的服务对接,提升他们的科技示范带动能力。
2、加快职业农民培育行动
借助在杭高校和市属培训机构,采取政府买单、分类办班等方法,充分利用农广校、远程教育、函授教育等途径,提高我市农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型主体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文化素质。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科技下乡、现场辅导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应用水平。2017年,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900余人,培训农村实用型人才13000余人次。
3、注重培训实效
强化互动、强化动手环节、强化实践教学,探索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按照产业周期全程进行培训的多种具体形式。基本落实了培训机构与农业产业(技术)站所合作,进一步拓宽培训对象选择的视野。
三、切实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推广及政策扶持
为鼓励农业企业做长做大做强,让更多安全、绿色、优质的农产品占有市场,一直以来,我市发挥强化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推广作用,并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引领支持绿色品质农业创建和提升。
1、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推广作用
依托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我市各地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引导农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倡农业企业把基地建到农户那里,用“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我市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比重逐年提高,如萧山的蔬菜和水产、桐庐的蜂产品、建德的草莓、临安的山核桃和竹业、各地的茶叶等产业已形成了规模,有些产业在全国占有较高比重。
2、加大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加强对品质农业创建奖励扶持。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0年及以上的主体一次性奖补10万元,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连续认证4年以上的主体一次性奖补5万元,7年以上的主体一次性奖补10万元。新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或有机农业示范基地认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
二是对实施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奖励扶持,对符合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的建设主体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补助。
三是对使用高效双低新农药及绿色防控产品的主体进行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主体购买当年目录中的农药及绿色防控产品并用于生产的,按实际中标采购价格和额定补贴数内购药款不高于50%进行补助,鼓励绿色农业发展,保障地产农产品安全优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加以完善,一如既往地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责任再落实,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强化主体意识,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二是能力再提升,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重视基层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改善基层检测设备。
三是基础再夯实,牢牢抓住农业投入品监管、土壤、水环境治理、标准化生产和准出管理四大重点,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四是监管再深入,探索与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转变监管理念,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时节、重点品种监管,努力筑起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屏障。
五是意识再加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入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督促各地针对“低小散”种养户、外来务农人员,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集中培训等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
衷心感谢您对杭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农业局
2018年5月22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朱莉 联系电话:85259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