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1026149/2018-2393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5-24 | |
发布单位: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类 别:D公开
复函编号:杭园文提[2018]019号
签 发 人:翁文杰
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57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李洁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对杭州主城区内最好的行道绿化树立法保护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绿化处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您征求意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诚如委员所言,行道树不仅在庇荫、滤尘、减弱噪音、净化空气、减少热岛效应等生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还承载着城市记忆,寄托着老杭州的乡愁和情怀。目前,杭州五个老城区行道树约10.5万株,有悬铃木、香樟、枫香、银杏、水杉、无患子等30多个品种。经多年持续努力,已形成南山路、北山路、体育场路等一批生态良好的林荫道路。
但“绿地不少,绿荫不足”现象在我市仍然存在,除西湖景区外,遮天蔽日的浓荫并不多见。主要原因:(一)道路改造使街头绿荫减少。在城市道路建设和整治过程中,原来的绿荫不可能全部保留,如近一年来地铁三期工程迁移树木总量约5万株,其中胸径25厘米以上的大乔木约2300株,即使完工后复绿,新栽苗木难以在短期内成荫,这是造成绿荫减少的重要原因;(二)行道树立地生长条件差,影响树木生长。道路绿化带土层浅,土壤肥力不足,地下管线又多,妨碍了树木根系的伸展。甚至有道路管线挤占了行道树位置,使之无法种植乔木,只能以灌木或植被替代。而且频繁的管线改埋工程使行道树伤筋动骨,致使行道树生长缓慢;(三)征地拆迁难度加大,使部分道路道侧绿地得不到同步征用、同步实施,造成一些道路绿地率指标低于国家规范标准。
行道树是城市绿化的骨架。我市高度重视城市树木保护,虽未对行道树专门立法,但关于城市树木保护的规定已在地方性法规中予以明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3-25条作出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规定;《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对城市大树提出了更高保护要求;我局还专门制定《杭州市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树种规划》、《杭州市绿线管理办法》,每年组织“最佳、最差”道路绿化评比活动,开展《杭州市主城区行道树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课题研究。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林荫道的建设和保护,我们将继续做好几方面工作:(一)严格行道树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我局将坚持树木“应保尽保”,尽最大努力减少树木迁移量,要想方设法保留大规格乔木。同时主动服务,对确定迁移的树木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努力使城市建设对绿化的影响降到最低,维护“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二)丰富行道树品种。我市四季分明,行道树夏天要庇荫、冬天要透光,落叶阔叶树是主要选择。近年来为丰富行道树品种、提升城市景观质量,我们主要采用珊瑚朴、黄山栾树、无患子等色叶树种。下一步将坚持适地适树和多用乡土树种原则,选择树型好、树荫浓、耐干旱、耐瘠薄的本地树种,落实乔灌草相结合的配置手法,为形成道路景观打好良好的基础;(三)实施“绿荫工程”。对城市主、次干道中大于2米而无乔木的分车绿带、有条件的城市广场增植乔木,在道路两侧绿化带相对较宽的地方种植片林,提高道路绿视率,增强生态功能。做好已建成地铁的绿化恢复情况检查,督促建设主体按审批要求实施绿化;(四)加强行道树养护管理。细化已建成道路绿化的养护管理规定,完善行道树修剪质量标准、操作技术规范,积极开展行道树的扶正、更换、修剪、缺株补植、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五)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道路绿化的生态作用,真正树立起道路绿化是道路建设的有机结合部分、是活的城市基础设施的观点。同时加强部门协作,整合行业资源,进一步做好道路绿化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城区绿化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和意见将在我们今后工作中予以考虑和吸纳,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