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47/2018-2393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5-22
发布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关于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萧5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时间:2018-05-22 15:1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徐亚娟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农业生态旅游项目设施用地扶持力度的建议》(萧5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发展全域旅游,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其中,乡村旅游是当前和今后旅游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引导的前提下,千方百计保障乡村旅游用地十分必要。从目前杭州的情况看,乡村旅游用地总体上还比较困难,特别是农业生态旅游项目设施用地,基层普遍反映,当前用地需求旺盛,而保障难度大,问题多,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主要原因有:

1、国家政策有限制。按国家“三条红线”有关规定,除国家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而我市基本农田保护率较高,占耕地面积的85%以上,萧山、余杭等地区更高,而农业生态旅游设施用地选址往往在田间地头,或多或少都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导致无法审批备案。

2、类型界定不清晰。农业生态旅游设施用地的类型界定较为模糊,特别是涉及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农产品加工、展销等产业类型,基层要求按设施农用地报批的呼声很高,但与国土部和农业部有关设施农用地“农地农用”的政策不相符,而且每年都列入卫星遥感和上海土地督察局的督查重点,导致基层不好批、也不敢批。

3、规划引导不到位。农业生态旅游设施用地早年都是依托农业园区、农家乐等产业发展起来,无论旅游部门还是农业部门,都缺少这方面的专项规划引导,也缺少项目的精准定位,用地布点随意性大,往往不符合“两规”(城乡规划、土地规划),选址在规划限建区、禁建区,导致无法审批建设用地。

为了保证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近期以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要求强化旅游用地用海保障;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加大了用地政策支持力度;杭州市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加快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8〕22号),其中第(三)条专题强调了优化旅游用地管理。综合上述政策,我们将通过差别化途径,积极保障农业生态旅游设施用地:

1、加强规划引导。一是我局将会同旅游、农业等部门做好乡村旅游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等的“多规融合”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生态旅游设施项目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精准性,确保落地实施的可操作性。二是在即将启动的土地规划修编时,我局将指导各区(县、市),通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三是结合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腾挪农村各类空间布局,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的方式建设旅游项目,破解“项目落地难”问题。

2、加大用地保障。一是指导各区、县(市)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确保切出一定比例,专项支持包括乡村旅游在内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对列入省以上重大旅游项目的,积极帮助争取省级用地指标。二是在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参照坡地村镇做法,积极探索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点状供地、征转分离”的供地模式,缩小征地范围,节省用地指标。三是按照国土资规[2017]12号文件规定,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鼓励土地复合利用的途径,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

3、积极盘活存量。一是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农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前提下采取作价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探索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二是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为契机,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利用清理出来的闲置建筑物、废弃矿山、腾退宅基地等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发展乡村旅游等的,可以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4、加强指导监管。一是会同旅游、农业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专题检查各区(县、市)相关用地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宣传政策答疑解惑,了解基地的呼声,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二是指导各地国土、旅游、农业等部门建立制度、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尽快开展乡村旅游规划的对接工作,确保两规修编时落实项目定点、留出用地空间。三是理顺项目用地审批机制,指导各地的国土、旅游、农业等部门尽快形成乡村旅游用地管理联动机制,强化用地报批服务,切实加强批后监管,做到既服务到位,也监管到位,确保乡村旅游业健康、规范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国土资源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以利于我们做好工作。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