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698/2018-2393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10-19 |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局(市水产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胡飞委员:
您在市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市属重点农业企业与产品品牌的保护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农业的品牌化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杭州农业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行全程控制和品牌发展战略,在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上,立足安全管控,充分发挥产地准出功能;在推进绿色食品生产中,突出安全优质和全产业链优势,引领优质优价;在引导有机农产品生产时,彰显生态安全特点,因地制宜,满足公众追求生态、环保的消费需求;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中,突出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带动优势地域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创立。截止2017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无公害基地600个,规模77.1万亩;认证无公害和绿色食品926个;获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6个,浙江名牌农产品21个;“径山茶”、“临安山核桃”、“千岛湖茶叶”等6个品牌被推荐为浙江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湾里塘”和“东洲岛”2个品牌被评为特色农产品品牌;“祖名”等9个品牌被推荐为知名农业企业品牌。
“西湖龙井”是杭州的金名片,我市多年来一直花大力气做好龙井茶的品牌建设和保护。
1、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大对原产地保护。颁布了《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划定西湖区、风景名胜区168平方公里范围为“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区”,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西湖龙井茶的生产地域范围;获得了国家质监总局授予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实行世界通行的原产地保护政策;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授予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西湖龙井茶手工炒制技艺被列入文化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2、加大政策引导强化对产业发展和品牌保护。为进一步促进龙井茶品牌建设,我市每年安排的茶产业扶持资金,把“品牌建设及为西湖龙井茶品牌宣传作贡献”这一指标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依据。此外,坚持发放茶农用产地标识(简称茶农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简称证明标)等西湖龙井茶茶标,我市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龙井茶标识制作费发放到西湖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通过区里发放到有资质的茶农及茶企;为鼓励农业企业做强做大,对连续认证10年以上的“三品”企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企业一次性补助奖励6-10万元。
3、以科技手段加大对龙井茶品质保护和安全提升。生产上以村为单位实行茶园统一施有机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五统一”管理,实现了全区域覆盖;基地通过了无公害基地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认证和GAP认证,规范西湖龙井茶专卖店的管理,统一审核授牌。
4、多途径多方式加大对西湖龙井茶的品牌宣传。建立了西湖龙井茶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西湖龙井茶事推介活动,扩大西湖龙井茶的品牌影响力,为西湖龙井茶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2017年成功举办首届中国茶叶博览会并永久落户杭州,“西湖龙井”茶荣膺“中国十大茶叶区域公用品牌”称号。
5、以“做优做精做真”为主线加强品牌保护。建立一整套从上到下的品牌统一管理体系、建立一整套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做真拒假责任体系、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种质技术传承体系;品质保障方面统一西湖龙井茶质量标准、建立一整套泾渭分明的品质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一整套做优做强西湖龙井茶企业的扶持培育体系。
6、以加强人才培训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素质。市财政每年安排290万元用于培育农业人才,着力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为补充,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地,形成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教育培训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随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市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到2020年,形成一支1.5万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并形成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应从企业与品牌自身出发,一是要积极探索农业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品种结构、市场结构,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横向拓展农业多功能,促进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提高现代农业整体素质。二是转变要素投入方式,推进农业的集约化生产,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现代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
今后我市将重点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主销市场和一般市场、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不同消费需求,宣传中国文化,不断提升西湖龙井茶叶品牌的软实力,同时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客户经营能力、企业创新与管理能力等,增强西湖龙井茶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主导地位;也将进一步关注市属农业企业与产品品牌的保护与发展工作,积极推进杭州农业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