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8-2392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提〔2017〕31号 公开日期: 2018-05-10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其他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8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05-10 14:44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杭政办提〔2017〕31

尊敬的周扬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利用亚运会机遇支持城乡体育事业均衡发展的建议(第48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前瞻性和针对性都很强,符合我市现阶段发展的理念,对促进城乡体育的协调发展,很有借鉴性和指导性。最近几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发展战略要求,在推动城乡体育均衡发展,尤其是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引进全国第一届青运会女足预选赛、全国女足甲级联赛等方面虽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当地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我们将根据市党代会精神和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齐心协力,积极推荐合适的国际比赛项目落户桐庐。本着以“运动员为中心和以杭州为主、全省共享”的原则,依据杭州亚运会《主办城市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根据省市两级政府的指导精神,结合亚运村的选址及赛事项目安排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荐合适的比赛项目落户桐庐

二是创造条件,大力支持桐庐创建国家级后备人才基地。在支持桐庐县政府引进民营资本,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打造“足球特色小镇”的同时,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争取省体育局支持,为桐庐足球训练基地建设营造好的条件,尽最大努力支持桐庐足球训练基地创建国家级后备人才基地。

三是积极协助,支持桐庐现有体育场馆设施改造升级。市体育局将加强与桐庐县体育局沟通协调,积极帮助联系体育场馆规划设计施工建设方面的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士,指导帮助桐庐推进一批重点场馆和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并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桐庐健身设施提升工程建设(2017年补助建设健身中心1个、健身公园3个,占全市补助指标总额的五分之一),不断改善群众的健身条件。

四是以培育品牌赛事为牵引,提升桐庐赛事组织能力。根据《杭州市“十三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一区(县、市)一品”指导原则,支持桐庐重点打造足球品牌赛事,支持桐庐向总局申办适合当地项目的赛事,支持桐庐与市里共同举办赛事,以不断提升桐庐承办赛事的组织能力。首先,支持打造足球品牌赛事。紧抓全国足球改革发展的大机遇,有效发挥足球基地优势,连续承办全国女足甲级联赛,积极申办其他足球赛事,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力争把足球赛事培育打造成桐庐的品牌赛事;其次,支持申办适合当地特点的体育赛事。支持当地政府向总局申办合适比赛项目,需要时市局可以帮助指导做好申办工作;再次,联合办赛。若当地政府有需要,市县两级可以联合办赛,即市里举办的赛事,可由县里来承办,如:2014年的“谁是球王”羽毛球争霸赛就是市县两级在桐庐联合举办的。第四,支持桐庐引进国内外体育组织。支持桐庐与国内国际有影响力的赛事组织商、推广商的合作,共同组织赛事运营,提升桐庐赛事组织能力;第五,支持体育企业申报体育产业扶持资金。支持桐庐培育引进精品体育赛事的运营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运动体验、运动休闲、健身养生等类别的体育产业项目的同时,在符合政策规定情况下,鼓励和支持桐庐体育企业积极申报各类扶持项目和专项资金,推动桐庐体育产业发展(2014年桐庐芦茨慢生活体验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桐庐富春江(芦茨)慢生活运动休闲旅游基地项目获得省体育产业扶持资金资助)。

五是积极引荐,支持桐庐吸引社会资金发展体育事业。根据国发〔46〕号文件精神,2016年杭州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旨在为社会资金发展体育产业创造好的环境。在支持莱茵体育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发展体育产业的同时,我们引荐艾斯特制冷与太阳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有关冬季体育设施建设项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