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8-2392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提〔2017〕41号 公开日期: 2018-05-10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其他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6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05-10 15:13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杭政办提〔2017〕41号

尊敬的鲁成银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重视解决杭州市老旧小区房屋维修难的问题》(第66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维修工作的关心和指导。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立法,完善制度

2015年,我市对已实施十年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强化了产权人的房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房屋安全监管职责,并对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调查、危房治理和应急抢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新《条例》实施后,我们先后制订了配套的规章制度,涉及危房排查、巡查监控、应急抢险、公共建筑使用安全管理、鉴定单位备案管理等多个方面。2015年1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64号),对我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的总体要求、实施步骤、组织机制、治理方式、单独改造申报及审批流程、经费保障、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为我市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开展排查鉴定,明晰底数

1.开展全面排查。2014年起,在省里统一部署下,按照“属地为主,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原则,我市编制了《杭州市城镇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各区、县(市)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面的安全排查。据统计,全市共排查住宅房屋5.4万余幢,面积约1.9亿,共排查出丙类住宅房屋(即疑似危房)3673幢,面积约502.7万

2.逐一复核鉴定。根据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2015年以来,我市对丙类住宅房屋开展了逐一的复核和安全鉴定。至2015年10月,率先提前完成了省政府确立的“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丙类房屋安全鉴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共鉴定出C、D级危险住房1232幢、面积约81.32万。其中,C级危旧住房895幢,面积约67.48万;D级危旧住房337幢,面积约13.84万

3.建立“一楼一档”。为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权威,我市选取推荐了19家实力强、信誉好的鉴定机构,供各区、县(市)选择,并要求将鉴定为C、D级的危房报所在区、县(市)住建局备案,通过危房鉴定结果的备案,建立危险房屋的“一楼一档”,为防控治理提供基础数据。

(三)建立网格化巡查监测、应急抢险避险和信息化的动态管理机制

1.建立网格化的巡查监测机制。按照“治理为主,防控优先”的思路,2015年起,我市要求各区、县(市)建立网格化的巡查防控机制,针对每一幢已经鉴定为C、D级危险房屋的实际,建立由街道、社区组织的日常巡查和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监测的日常监控机制。

2.建立“一楼一预案”的应急抢险避险机制。为确保房屋安全险情得到科学、有序、及时的处置,我市要求各区、县(市)针对不同危房的实际,建立健全房屋应急处置预案,通过设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体系和应急救助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够迅速转移居民,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区、县(市)对此也高度重视,均制定了相应的预案,动态掌握危房内住户信息,并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和场地的储备。

3.开发信息化的数据管理系统。为确保每一幢危房都能得到及时动态的监测处置,加强对各区、县(市)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201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以房产GIS系统为依托,在对主城六区1719幢丙类住宅房屋进行现场定位的基础上,建立了任务管理、档案管理、巡查管理、鉴定管理、处置管理等5大主要模块组成的危房动态管理系统,并设置区域管理、后台监控、实时更新、统计输出等功能。

(四)公布优选推荐名录,加强鉴定单位管理

1.完善鉴定备案管理机制。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规定,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实行备案管理。为进一步落实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工作,我们制定了《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备案鉴定单位的资质状况、人员配备、仪器场地、档案管理、备案程序和备案材料提交等方面的要求;规范了鉴定行为、鉴定程序和专家论证及审查制度;确立了鉴定单位监督检查、年度报告和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起一整套鉴定单位管理机制。

2.发布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备案的鉴定单位进行严格审核、网上公示,形成了涵盖19家鉴定机构的“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2017年)”,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我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的治理改造工作正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有条不紊地开展中,计划于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按照我市危旧房治理改造相关政策,对于疑似危房,房屋产权人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如鉴定为C、D级别危险房屋,居民可向社区、街道反映、咨询相关问题。

二、关于九莲新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问题

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九莲新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问,经西湖区住建局调查了解,目前该小区55幢房屋已全部列入“美丽家园”工程,计划年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工作。现部分房屋已结合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程,正在实施加固改造。

三、关于维修基金使用申请问题

我们即将启动维修基金使用“一窗受理”,房屋性质涉及多元化产权住房(含省、市房改房,商品房等)的,申报单位(社区、房管站、物业公司、原产权单位)可统一至市住保房管局物业维修资金中心办理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手续。维修住房均为市级房改房的,可向市住保房管局住保办申请办理使用申请手续。市住保房管局还将于6月开通网上申报维修基金使用程序,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办事承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维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