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07/2018-2391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4-23
发布单位: 市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38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时间:2018-04-23 16:4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钱江新城管委会:

致公党杭州市委会提出的《深耕细作千岛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倾力保护新时代拥江发展源头好水》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千岛湖地处钱塘江上游,是长三角地区最大的淡水人工湖和重要的水源地,也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历来以水质优良而闻名,随着千岛湖引水工程的实施,千岛湖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凸显。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千岛湖的小金山、大坝前和三潭岛三个断面纳入了对浙江省及杭州市的考核,要求三个断面达到Ⅰ类水质要求。这既是对以往千岛湖水质保护成效的认同和肯定,也是对今后保护与改善工作的期望和鞭策。围绕千岛湖水质保护与改善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注重落实,强化考核,努力实现“工作上谋划提前、技术上预警提前,管理上关口提前”。近期及2018将推进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筹划建立千岛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千岛湖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实现千岛湖生态环境有效保护、生态文明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做好这项工作,2017年,我局会同淳安县赴云南洱海、抚仙湖开展了生态补偿机制调研,并联合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水局等单位赴淳安县开展千岛湖生态补偿机制专题调研。在调研、借鉴和消化吸收后,我局形成了《杭州市千岛湖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实施方案(建议稿)》,并书面征求了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林水局、市统计局等7个部门和淳安县政府、建德市政府的意见。下一步将围绕实施方案建议稿,召开多层面的意见征求会,充分吸收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

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局会同市发改委、规划局牵头六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并统筹协调和指导淳安等区、县(市)划分工作。目前,我市十区三县(市)均已完成划定工作。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5622.24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3.37%,面积和比例均达到省规定的要求。淳安县国土面积 4427.18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3543.9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80.05 %,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以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来筑牢千岛湖区域发展保护底线。今年我局将配合省级部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颁布实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实地勘界定标,制定配套制度,并实施严格的红线管控。

三、推进生态带专项规划编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拥江办的要求,我局于2017年10月启动编制《杭州市“拥江发展”生态保护与建设专项规划》(即生态带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将千岛湖水质保护与改善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是钱塘江流域生态格局重要支撑和节点。今年初以来,我局和规划编制组上门座谈调研市经信委、农办、农业局、建委、城管委、林水局、交通局、规划局、气象局等部门。元宵节后又实地赴淳安等钱塘江沿线区、县(市)对座谈调研。深入实际掌握一线情况,准确把握部门和地方的工作重点和相关需求,确保规划内容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争取在今年6月份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尽快上报实施。同时要求淳安县及沿江各区(县、市)做好分段实施方案。重点是通过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构筑点线面结合的钱塘江流域生态格局和山青水净天蓝的流域环境,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发展新高地。

四、落实千岛湖水质保护和改善的具体举措。千岛湖水质保护和改善工作任重道远,2018年我局将重点落实推进以下几项具体举措。一是继续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提升,继续开展千岛湖流域采矿行业整治,推进千岛湖临湖及入湖支流周边的剿丝、喷水织机、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提升整治。二是继续做好千岛湖全国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实施2017-2020年新一轮千岛湖保护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三是督促交通部门对跨越千岛湖的千黄高速,落实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等各项饮用水源安全保护措施。四是督促农业部门在千岛湖临湖及入湖支流周边的农业生产(含经济林、茶园、果园等)中,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商品有机肥配方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等推广,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渔业网箱养殖面积进一步压缩。五是积极推动淳安县水环境功能区的优化和调整,结合即将实施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指导淳安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优化和调整工作。

以上为我局会办意见,供贵管委会答复提案时参考。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9日

经办人:叶 敏      联系电话:87238516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