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01/2018-2634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政函〔2018〕34号 | 成文日期: | 2018-03-26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厅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钱塘智慧城南区块)控规局部调整〉的请示》(杭规〔2018〕1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艮北新区单元(钱塘智慧城南区块)控规局部调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杭海路,南至艮山东路,西至九环路,北至德胜东路,总用地面积约98.33万平方米。
(二)目标定位:提升改造九和路两侧现状产业空间,优化区块环境景观,完善周边配套服务,形成产业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景观环境秀美的“杭州城东电商产业集聚中心,智慧城产业有机更新示范区”,打造钱塘智慧城电商产业核心区。
(三)空间结构:整体形成“一街、一心、三片、一带” 的规划结构。
一街:通过有机更新的方式,逐步更新九和路两侧存量产业空间内的非电商企业,将九和路打造为特色电商产业街。
一心:以现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东方电子商务园为区块产业发展核心,辐射带动整个电商产业街发展。
三片:在九源路与艮山东路之间新增一个创新型产业片区,沿九源路北侧以及九沙里街两侧布置两个品质居住片区。
一带:沿九号港打造一条南北向滨水景观带,作为慢行系统的主要通道串联各规划片区。
(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同意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
(五)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道路网按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级控制。
(六)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同意规划区内给水、污水、雨水及河道、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安排。
二、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变或建筑物重建前不必根据《规划》进行调整。
三、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或建筑物如需更改用途,或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规划》。
四、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规划》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六、《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七、《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