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07/2018-2391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11-23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市城管委:
王丽华代表的提出的《关于“运用车联网技术提高渣土工程车管理水平,减少伤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一是严控车辆环保准入。按国家、省有关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杭州市新登记上牌的重型柴油车辆,应达到国五标准要求。2017年,我局三次组织召开在杭柴油车车企、经销商参加的专题会进行政策宣讲,严把机动车环保准入关,切实从源头上控制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进入我市。二是严格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我市自2016年7月1日以来,严格执行浙江省《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3/660—2016),在用车检测标准较其他执行国家标准的地区更为严格。我局采取明查暗访、部门联查、视频监控、数据核查等形式不断加强检测机构监管,同时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联网监管模式改革,对受检车辆检测数据进行远程审验,规范检测行为,严厉查处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与市交通运管部门协同推进I/M(检测站/维修站)联网制度建设,落实超标车辆维修质量的监管。三是强化在用车执法。不断强化部门协同,通过路面抽查、部门联合路查、停车场地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混凝土车、垃圾清运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督执法,特别针对渣土车辆,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加快推进重点车辆在线监督。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重点车辆的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在线监管工作试点,近期正加快推进渣土运输车的在线车辆监管范围,力争尽早实现在用重型柴油车排气后处理系统运行状态实时监控。五是加快老旧车淘汰并鼓励新能源车替代。2016年上半年我市已全面淘汰黄标车,2017年8月18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国三柴油车实施淘汰补助政策,促进老旧车辆提前报废淘汰。同时,会同财政、公安、建委、城管委等部门,积极研究制定限制性和鼓励性措施,进一步推动重点车辆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替代。
以上为我局会办意见,供贵委在答复代表建议时参考。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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