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24/2018-2354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18〕282号 公开日期: 2018-12-28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减灾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28 15:01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民政局、残联,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发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是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对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实现残疾人高水平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残疾人两项补贴自2016年实施以来,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政策衔接不到位、工作流程不严密、数据共享不通畅等,致使出现了补贴重复发放或死亡后仍然发放的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等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抓好整改工作

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涉及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事关2020年率先高质量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目标任务。各地应抓紧部署,认真组织,即时开展整改工作。

(一)摸清多发重发底数。结合市纪委集中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市审计局有关社会救助、两项补贴的审计情况,各地要及时开展自查,摸清自两项补贴制度实施以来是否存在死亡后仍然发放和重复发放等问题。查找原因进行科学分类,系统梳理多发重发项目及金额。

(二)及时追回应退资金。对死亡后仍然发放和重复享受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特困供养等政策的残疾人,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多发、重发补贴的追缴工作,并将资金追回情况分别报市民政局、市残联(样表见附件1)。

(三)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在追回多发和重复发放补贴资金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把宣传解释和解困维稳贯穿始终,组织人员上门做好解释工作,取得服务对象的理解,确实困难的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四)区分情况合力追回。残联部门负责摸排重复享受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特困供养、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补贴等政策的残疾人名单,并征求残疾人本人意愿,签订自主选择或者放弃某政策的承诺书(样表见附件2)。根据承诺书信息,各地残联部门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多发的追回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负责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特困供养补贴多发的追回工作。考虑养老服务补贴非货币化发放,主要是提供各类上门服务,则此类补贴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发放的追回方式由各地民政、残联自行商议解决。

二、明确职责,形成部门合力

各区、县(市)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责任主体,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履职,认真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要严格按照“申请(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人)—— 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残联)—— 审定(县级民政)——      发放(县级残联会同县级民政、财政部门)”的工作流程及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三、提升效率,推进数据共享

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通过建立数据接口等方式,推动民政低保、残保、低边、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养老服务补贴、殡葬管理信息系统与残疾人信息系统对接,形成数据定期交流和动态更新机制,提高部门间协同办事效率,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2019年1月起,民政、残联两部门将辖区内的火化数据、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数据、困难持证人员数据、特困供养补贴数据、养老服务补贴数据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核查,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部门数据的联动核查,提高比对、认定的精准度。同时,按照省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的要求,做好省系统应用管理和自建系统数据的推送工作。

四、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保核查追缴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认真核查,加大追缴力度。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资金追缴到位、属地稳控到位、长效机制到位。

(三)加强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在整改过程中,对于行动迟缓、工作绩效不明显,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

残疾人“两项补贴”多发重发补贴资金追回情况反馈表.doc

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