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0267448/2018-239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11-05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2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11-05 14:3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杭人社提〔2018〕94号

市总工会:

 

  工会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三型劳动者成才工程”的建议》(第52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拓展“三型”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

  近年来,我市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根据市委“人才新政27条”要求,坚持高端引领,不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拓展“三型”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2007年起,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了杭州市首席技师评选(认定)工作,每两年评选(认定)一次,共产生了市首席技师129名,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2万元的资助。为培养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秀的杭州工匠,我们创新工作举措,开展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由我市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领衔,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深受企业的欢迎。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7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90家,区(县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91家。从2015年起,我市还开展了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高技能人才与其它人才一样,可以申请人才认定,并根据认定类别,在住房、教育以及相关保障上享受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止,共认定264人,其中B类2人,C类53人,D类137人,E类72人。

  为鼓励劳动者爱岗敬业、技能成才,我们打通了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的职业发展通道,为劳动者提供便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并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补贴和晋升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都可以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市总工会还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奖励政策,将奖励范围扩大到全部通用工种,当年晋级职业资格等级并取得人社或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工会会员,每人分别奖励500、600、800元。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其最高档奖励一次。全市奖励名额不设上限。

  二、关于推动提高“三型”劳动者工资待遇

 

  在推动提高劳动者工资待遇方面,我们着力于用好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最基本手段。一是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市市区(不含临安区)最低月工资标准执行的是2017年11月21日发布的每月2010元,今后我们将继续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及时调整杭州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二是每年发布杭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包含分工种、分学历、分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制定与技能水平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另一方面,我们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努力推动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深入贯彻实施《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普遍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技术工人工资水平。每年初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一次《集中要约行动》,每两年召开一次协商成果交流推进会,评选树立工资集体协商示范企业。加强对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协议》的审核,指导企业合理确定一线职工和高技能人才工资增长幅度。

  三、关于加强“三型”劳动者培训平台建设和培训经费使用监督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加强劳动者培训平台建设,我们对承担市财政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即定点培训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开展定点培训机构年度考核评估,实行优胜劣汰。对考核评估优秀的认定为品牌培训机构,给予奖励;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定点机构资格。

  在公共实训方面,我们推进建设“1+15”公共实训基地体系,面向各类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团体免费开放,为技能实训、技能鉴定、师资培训、技能竞赛、校企合作、就业服务等提供公益性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我市公共实训基地与187家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签订了实训协议,累计实训鉴定学员220余万人次·天。

  在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方面,发挥财政资金在“三型”劳动者培训中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用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注重发挥群团组织支持、监督和动员、组织作用,确保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资金落实到位,并向一线技术工人倾斜。《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杭政函〔2015〕174号)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并组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可享受全额标准的培训鉴定补贴;开展职工在岗、转岗技能培训或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及等级,可按每人500元或800元的标准享受培训鉴定补贴;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技能人才的,可享受一定的培训鉴定补贴。在各级技能竞赛中,组织单位可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及等级,按每人500元或800元的标准享受赛前训练补贴。

  四、关于强化“三型”劳动者创新平台

 

  为推进劳动者创新创业,我市积极组织引导职工广泛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化职工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探索新形势下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内容、形式、评价和推介机制,搭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成果展示平台,助推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围绕《中国制造2025杭州行动纲要》,我们以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高端技术为重点,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实现竞赛工种从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延伸。建立健全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为带动,区县(产业)职业技能竞赛为衔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的技能竞赛工作体系,努力将职业技能竞赛打造成集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晋升于一体的技术工人成才通道。近5年,全市共组织市级技能竞赛150多场,涉及职业(工种)60余个,推动各区、县(市)开展竞赛700余场,带动岗位练兵超过百万人次,有11人获得“杭州市首席技师”称号、319人获得“杭州市技术能手”称号,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人生出彩的机会。今年,我市共安排市级职业技能竞赛38项,预计带动区县级职业技能竞赛100项。

  为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我们通过鼓励校企合作的方式,支持企业与院校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为技能大师提供更广的创新平台,并组织职业院校青年教师集体向技能大师拜师,提升青年教师的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

  同时,我市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建设各类孵化器,进一步做强特色小镇、创业大街、创业社区、创业村等各类众创空间,为“三型”劳动者提供创新创业平台。据市科委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全市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有105家,省级众创空间101家,省级优秀众创空间28家,国家级众创空间55家;全市孵化总面积23.65万平方米,累计入驻团队(项目)4669个; 已注册企业2762家;孵化企业就业人数21660人,在孵企业注册资金总数84亿元。

  五、关于完善“三型”劳动者职业技能评价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目前我市已基本建成由全国全省统一鉴定、通用职业社会化鉴定、企业评价、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能力考核办法等评价方式组成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近年来,我们重点在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上作了探索,相继制定了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出了劳动者培养、评价和成长的新途径。

  其中,《杭州市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办法》对企业自主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自主命题的比例、质量督导和激励措施作了明确,真正把企业技能人才的评价权力还给企业,让企业从评价结果的接受者转变为评价工作的主导者,切实发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已达8205家,累计评价职工7万人次。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采取业绩评审的方式,把工作业绩、实际操作能力水平描述、技术攻关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经过本人申请、企业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对在企业生产经营实践中具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相应等级水平的生产一线技能劳动者,予以职业资格等级的认定。《杭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办法》的实施,为那些技艺高超、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提供了新的途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规定,“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因此,我市无自行开发职业技能标准的权限。

  下一步,我们将以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的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战略方针为指引,继续实施培育“杭州工匠”行动计划,加大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与我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一是加强政策的顶层设计。落实浙江省《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会同市委人才办一道继续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体系。二是提升公共服务和培养平台建设。加大对公共实训基地、世赛集训基地、技工院校以及技能竞赛等的扶持力度,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发挥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调动产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等工作。四是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优秀高技能人才事迹和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典型案例等宣传,对取得世界技能大赛优异成绩的杰出技能人才等予以奖励,对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企业予以褒奖,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打响“杭州工匠”品牌。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