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24/2018-258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18〕236号 成文日期: 2018-11-08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ZJAC10-2018-0018
关于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民政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8-11-19 16:1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杭州市民政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试行)》,有利于统一规范、准确适用简易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减少当事人配合执法的时间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规定》包含10条,附件2个。 

第一部分,包括第1-2条。介绍制定的目的意义和适用范围,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含五十元)罚款和(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含一千元)罚款和(或)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部分,包括第3-7条。规定当场处罚的具体程序、如何调查取证、对当场收缴罚款的处理及当场处罚的例外情形。 

第三部分,包括第8条。介绍当场处罚的归档材料要求。 

第四部分,包括第9-10条。规定不予处罚可以参照适用等。 

附件包含2个,一是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模板),包含决定书的编号、处罚文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违法情形依据、行政处罚依据、裁量情况、处罚决定、其他措施和救济方式的告知,并记载送达情况。二是当场行政处罚备案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应交法制部门备案。 

(二)特色亮点

1、有效提高民政执法的效率。第一时间查处违法行为,及时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2、让被执法对象少跑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保护他们的权益。

3、有效节约执法成本。能够提高民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增加处罚案件办件量,同时规范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维护民政执法的良好秩序。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高红霞

联系电话:0571-8518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