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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计局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协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解读 | ||||||||||||||||
时间:2018-10-08 15:3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法律审查改为备案审查的通知》(杭府发〔2015〕31号)要求,现就《杭州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依据 随着杭州城市国际化、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启动建设,对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但目前杭州市审计局审计力量有限,不能完全满足跟踪审计的需求,因此重大项目跟踪审计需聘请信誉好、业务强、素质高的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协审单位参与跟踪审计。为规范协审单位及协审人员参与我局组织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杭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市政府令第 300 号)和《杭州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杭审投〔2017〕86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主要包括考核对象、考核方式、考核指标、考核、附则等五项内容。考核对象为承担杭州市审计局跟踪审计协审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考核方式采取协审单位自评与审计机关考核相结合。考核指标包括基础工作和审计成效两项指标,其中基础工作指标又分为审计程序指标和审计质量指标两项;审计成效指标又分为查出违纪违规金额、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及责任追究、编写信息专报、提出审计建议等四项。 三、政策举措 《考核办法》的制定,为强化对协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为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实现“放管服”有机结合。通过对协审单位量化考核,年度动态排名,促使协审单位在提高审计效率、注重审计成果、遵守审计纪律、规避审计风险等方面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接受监督,为顺利推进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跟踪审计顺利进行提供保障,也为审计机关择优录用协审单位提供参考依据。 四、适用对象 《考核办法》适用于承担杭州市审计局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协审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五、注意事项 有关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等单项协审考核不适应该办法。 六、关键词解释 1.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市范围内安排政府性资金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重大交通项目、城市配套、重大赛事场馆、民生工程等,且市政府要求纳入审计机关跟踪审计的项目。 2.项目跟踪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从前期决策到竣工决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的跟踪审计工作。 3.协审单位是指受审计机关委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具有相应会计、造价、咨询、监理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解读机关 本考核办法由杭州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审计局 2018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