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6797988/2018-2396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10-30 | |
发布单位: | 市农办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类 别:A
答复编号:提〔2018〕14号
签 发 人:戚建国
农工党杭州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电商提档升级 助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我办主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其是创新农村电商生态圈发展、公共服务模式和政府扶持方式,率先在全国建立起全面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的新格局,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新动能,有效促进了杭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截至目前,建成2362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全省首创完成100个村级微信公共平台的建设。完成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08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三年翻一番,总量上占到了1/3。共培训各类农村电商人才1万余人。农村电商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利用农村电商网点的便利性,为农村百姓提高全方位便民服务,包含代缴电费、代充话费、代售汽车票、代售机票、预约挂号等服务内容,全年累计服务17万余人次,交易额达到1219万元。
虽然近年来我市农村电商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正如提案中指出的,还亟待在农产品“上行”、平台转型、业态发展多元化保障机制需完善等方面进一步实现突破,农村电商发展才能提档升级。为此,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完善农业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2015年以来,我市着力农村电商的全系统布局,构建“县、乡、村三级电商基础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园、企业、民宿、创业点等多主体扶持,人才、物流、融资等多要素培育”的电商生态圈,实现镇、村、企、创业点等同步推进,为不同层次、不同层面的农业企业、农民提供致富载体和创业机会,促进农村电商持续发展、共享发展。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思路开展市县级农业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培育其“经营+服务”的双轮驱动功能,既具备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能力,又要承担为县域范围内的农村网商提供技术培训、运营代理、物流包装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产品销售上,要以合作社和农民群众以及农村电商供给侧改革示范基地的农产品为主销品,杭州市域范围内的销售比例达到80%以上。
二、开展农村电商增效行动。积极利用电子商务为我市老百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2017全年开展“百村万斤”大型项目18个,零散小型项目23个,合计达成销售额706.2万元。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电商增效行动,通过电商促销活动,销售季节性生鲜农产品,增加生鲜农产品基地或合作社的销售收入,消除生鲜农产品集中上市带来的滞销现象,杭州市域范围内的农产品实现销售100万元以上。
三、开展农村电商“三增”工程。开展农村电商“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当地农民就业”的“三增”工程,在淳安、建德两地建设农村电商帮扶消薄项目3个。实现销售农产品1000吨以上,其中网络销售额达到500吨以上,实现10个村增加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完成消薄任务。帮助农户300户以上,其中低收入农户100户实现增收2000元以上。
四、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要求各农业生产主体设立内检员,强化质量自控力,开展产品上市前自检或委托检验;鼓励基地建设快速检测室,购置农残速测仪,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在产品上市前做好自检,杜绝检测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检测数据及时上传。同时,加强基层快速检测工作,自2014年4月起,全市县级农产品快速检测机构和涉农乡镇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向公众免费开放并上网公布检测结果,让检测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同时,服务于民,惠及于民。依托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生产主体可将农事档案直接输入系统,将农药使用记录、肥料施用记录、农业投入品进出库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资料与信息化管理结合起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660家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二维码可追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展示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的良好生态、品质、品牌形象,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追溯效能。
五、努力打造农产品新零售示范点项目。积极发挥“互联网+零售”的优势,在我市商业核心区域、人口密集区等地开设农产品新零售示范点,宣传、推介、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各地优质农产品品牌。通过示范点带动销售本地及东西部扶贫协作及对口帮扶地区的各类特色农产品。
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推动农产品营销体系数字化转型,是实施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的产业转型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我办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为“电商之都”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农村电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周土才,电话:85256963)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