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6797988/2018-2396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10-17 | |
发布单位: | 市农办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类 别:A
答复编号:建〔2018〕9号
签 发 人:戚建国
沈毛银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经我办主办,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杭州三农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非常中肯,特别是建议中提到的“严控一个分字”“创造一个活字”“达到一个增字”,符合杭州实际,很有借鉴、启发意义。其中很多意见建议也已经吸收写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8号)中。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高度重视。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来抓、作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建设的重要短板来抓、作为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来抓。
一、坚持党建引领
日前,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党建引领抓人促事,强化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的政治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研究乡村振兴政策、带头制定乡村振兴“路线图”、带头领办乡村振兴党建项目。组建乡村振兴工作队和科技人才服务队,选派热爱“三农”、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开展驻点帮扶、科技帮扶,纳入大党建考核。组织开展村社换届“回头看”,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群众不满意的村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明确要通过评先进、评劳模、提拔重用等方式激励优秀村干部,加大从优秀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
二、坚持农村优先发展
5月10—11日,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张仲灿特别强调要聚焦改革效应抓引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明确要推广西湖区三墩镇和临安区天目山镇改革试点经验做法,村集体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旱田垦造水田或宅基地整理复垦等,盘活农村散乱碎片的建设用地、杂边荒地等资源,使沉睡的资源资产化。要探索盘活利用农民闲置房屋,开展空心村二次创业,结合农村新业态培育发展和景区村落打造,探索以第三方运营管理的模式,进行村庄的整体开发和运营,把美丽村庄转化成美丽经济。要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探索通过成立劳务(服务)队或劳务(服务)公司,对外承接劳务服务,获取劳务服务收入等。
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集体增收的一切办法和措施,都可以大胆地探索和实践,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努力实现村强民富。
三、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城市国际化、城乡一体化、拥江发展战略,逐步成为全国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通过开展区县(市)协作、“联乡结村”、结对帮扶等工作,推进“六个一体化”“七大重点工作”和“十七项统筹任务”,城乡区域融合发展取得重大突破。2018年4月28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8号),再次明确要以新一轮城市总规修编为契机,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推进,实行全市一盘棋布局、一张图规划,统筹推进乡村路、水、电、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施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的产业转型行动,不断夯实农村发展的产业基础。积极依托余杭区大径山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园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为契机,扎实推进我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四、坚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来抓。5月10—11日,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张仲灿特别强调要聚焦改革效应抓引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明确要推广西湖区三墩镇和临安区天目山镇改革试点经验做法,村集体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旱田垦造水田或宅基地整理复垦等,盘活农村散乱碎片的建设用地、杂边荒地等资源,使沉睡的资源资产化。要探索盘活利用农民闲置房屋,开展空心村二次创业,结合农村新业态培育发展和景区村落打造,探索以第三方运营管理的模式,进行村庄的整体开发和运营,把美丽村庄转化成美丽经济。要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探索通过成立劳务(服务)队或劳务(服务)公司,对外承接劳务服务,获取劳务服务收入等。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集体增收的一切办法和措施,都可以大胆地探索和实践,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努力实现村强民富。
五、强化三资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资源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村级财务预决算、票据管理、开支审批、合同管理、收益分配等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集体资产运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重点就加强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积极化解村级债务,按要求设置村级债务警戒线,严格控制超出偿还能力举债建项目,原则上薄弱村不得列入精品村创建计划。要按照“三年一轮审”的要求,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严肃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止“微腐败”问题发生。
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白华伟,电话:85256938)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