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34/2018-2066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1-05
发布单位: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2017年杭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 2018- 01- 05 15: 50 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年,市司法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17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了政府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公开的目标和要求,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我局以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中国杭州网”、“杭州司法行政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民情热线”栏目、“杭州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主动公开我局的最新公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行政处罚、执法监督、行政许可等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7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条,内容涉及公开法律服务中心审批文件、公开公证处公证员有关情况、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查询司法考试成绩等信息,其中2件已主动空开,2件同意公开,2件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3件申请的信息不存在。我局都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了回复,申请人都表示无异议,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2017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府信息公开组配目录规范》要求,认真编制、调整我局组配目录,新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专栏;通过不断改进,确保我局司法行政网栏目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一致;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政策解读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落实措施、工作进展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等。2017年7月6日,我局向社会发布《关于建立法律服务行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杭司〔2017〕59号),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信用建设,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对这一涉及法律服务行业的重要制度,我局在“中国杭州网”、“杭州司法行政网”同步发布《关于建立法律服务行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的政策解读》,对认定范围、发布要求、异议处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五)回应关切情况。我局认真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充分利用网上接待室、网上直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2017年10月25日,局主要负责人参加杭州电视台“公述民评”栏目,12月4日、5日参加“民情热线”栏目,主动回应民生关切。

(六)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我局于2008年制定《关于印发<杭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司〔2008〕92号),不断修改完善,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于2011年制定《关于成立杭州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杭司〔2011〕19号),明确负责人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并不断进行完善;2017年7月,制定《2017年杭州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对“五公开”工作机制、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等,都做了详细规范。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畅通申请渠道、回应民生关切、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栏目设置的规范性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目录等,还有不规范之处。二是缺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需进一步加强兼职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

三、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以制度引领,通过不断实践和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严谨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存在工作方面问题的,及时反馈,并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加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不断适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高要求。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专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及其配套解读材料的主动公开工作。五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做到及时、有效、彻底的公开的同时,要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