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9492940/2011-121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7-06-28 | |
发布单位: | 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委办) | 主题分类: |
一、事故基本情况
3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239起,死亡54人,受伤189人,直接经济损失294.1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增加25起、上升11.68%,死亡人数增加11人、上升25.6%,受伤人数增加55人、上升41.04%,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66.61万元、上升130.64%。本月道路交通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
1-3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662起,死亡162人,受伤472人,直接经济损失661.6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减少225起、下降25.4%,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2.99%,受伤人数减少241人、下降33.8%,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89万元、下降30.4%。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66.6%,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150%。
二、事故控制指标进度情况
(一)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指标控制情况:
1-3月份,全市各类事故死亡162人,占省政府考核指标(884人)的18.3%,低于控制目标进度(25%,以下同)6.7个百分点。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51人,占考核控制指标(752人)的20.1%,低于控制目标进度4.9个百分点。工矿企业事故死亡9,占考核控制指标(100人)的9%,低于控制目标进度16个百分点。火灾事故死亡1人,占考核控制指标(9人)的11.1%,低于控制目标进度13.9个百分点。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人,占考核控制指标(20人)的5%,低于控制目标进度20个百分点。渔船水上交通及捕捞作业零事故。
(二)较大以上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1-3月份,全市道路交通发生1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占省政府下达的较大事故考核指标(4起)的25%,达到考核控制进度。其他领域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区、县(市)和市级部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1-3月份,上城区、滨江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进度;桐庐县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人,下城区火灾事故死亡1人,达到全年控制指标;建德市道路交通较大事故突破控制指标。
三、事故主要特点
(一)各类事故出现阶段性反弹。1-3月,全市各类事故虽同比下降,但3月份,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出现较大幅度反弹,同比分别上升11.68%、25.6%、41.04%和130.6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8人,同比增加9人,上升15.7%;工矿企业事故死亡5人,同比增加死亡4人,上升400%。3月份,国道320线建德段发生一起大型货车与货车、小型客车及3名行人相撞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二)部分领域、部分行业事故多发。1-3月份,全市在建铁路、隧道施工发生各类事故4起,死亡5人,占工矿企业事故总数的50%和55.56%。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事故分别造成3人、2人、2人、2人死亡,占工矿企业事故总数的33.3%、22.2%、22.2%和22.2%。另外,工程运输、消防火灾、水上交通等领域亡人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3月22日,位于下城区朝晖九区46幢1居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窒息死亡。
(三)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变更车道、疲劳驾驶引发事故上升。1-3月份,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变更车道、疲劳驾驶分别造成8人、3人、6人死亡,同比增加4人、2人和6人,上升100%、200%和100%。另外,国省道事故大幅上升,其中,国道上死亡21人,同比增加8人,上升61.54%;省道上死亡29人,同比增加7人,上升31.82%。
(四)部分区、县(市)个别事故指标上升。1-3月份,全市13个区、县(市)中,有6个区、县(市)个别事故指标同比上升,其中,上城区、滨江区、萧山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下城区、建德市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余杭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季度是工业生产、商贸旅游、建设施工、矿山开采的重要季节,也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保障的措施,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抓好交通旅游安全。进入二季度,春暖花开,人们外出活动和旅游增加,道路上人流、车流、物流增大,客运、货运繁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旅游事故概率加大。加上我市私家车拥有量大,周边地区短线旅游兴旺,容易出现私家车事故多发现象。各地建筑工地陆续进入繁忙施工,工程运输量大幅增加,工地运输车辆多拉快跑也易引发事故。为此,必须加大对客车、货车、工程车、摩托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三超”和酒后驾车的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车辆出行高峰时间段、风雨天道路交通疏导和监管,要加强事故高发时间段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及游客的疏导工作,做好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测,避免恶性事故发生。
(二)抓好建筑施工安全。随着气候变暖,城乡建设工程将进入建设旺季,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深基坑、竖井和沟槽开挖增多,脚手架搭设和模板支护量增大,使用塔吊和物料提升机频繁,发生各类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伤害事故风险加大。为此,必须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强化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严格施工资质等级、安全资质审查核准管理,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三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重点强化竖井、隧道、桥梁和深基坑、沟槽施工的安全防护,模板的支护、脚手架搭设、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使用安全;加强“三宝、四口”安全防护的检查和隐患的整治。
(三)抓好矿山安全。进入二季度,非煤矿山开采进入生产旺季,雨水增多、土质松动、因矿山爆破等,露天矿山发生坍塌、滑坡和爆破飞石伤人,地下矿山发生突水、冒顶片帮可能性增大,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风险加大。为此,必须加强对非煤矿山现场安全监管与整治的力度,及时清理采场顶部、作业面浮石和松动的岩石;重点强化对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的监控;加大对在矿山从事爆破作业专业队伍的资质审查和安全监管,严格中深孔爆破作业的审批,杜绝坍塌和中毒窒息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二季度,天气转暖,建设施工、工业生产进入旺季,作业人员进入地下室、储藏室、储罐、暗沟等地坑,以及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封闭、半封闭有限空间等作业增多,因通风不良和防护不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概率加大。为此,必须加大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地组织演练;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加强通风换气和个体防护及增设安全检测、报警装置;强化对作业人员危险辨识和紧急避险常识的教育,加强监护避免事故的发生,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
(五)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春夏季节,气温由寒转暖,部分危化生产企业化工装置季节性检修增多,期间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发生爆炸、群体中毒窒息和高处坠落事故的风险加大。为此,必须加大对化工生产装置检修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和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监护,要做好作业场所的通风换气;同时应加强防火、防静电等安全管理;要特别加强检修完后的开工管理,防止误操作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