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z00043/2017-2547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残联组宣〔2017〕19号 成文日期: 2017-04-05
发布单位: 市残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举办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通知
时间:2017-04-05 16:4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民政局,文广新局,残联,市文化馆,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发现和培养优秀特殊艺术人才,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七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通知》(浙残联宣文〔2017〕6号)精神和《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以创造友爱和谐的人文环境为目标,活跃残疾人文体宣传活动,弘扬正能量”的要求,决定于2017年5月11—12日举办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同时选拔优秀节目参加6月举行的省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本届汇演由市残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主办,市文化馆、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承办。为确保本届汇演取得圆满成功,特提出如下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文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本次汇演作为全面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加强协作,认真策划,积极发现和培养优秀残疾人艺术人才,培育一批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示范点,提高残疾人的文化活动参与率,进一步展示我市残疾人的文化艺术才华。各地在组织、筹备本地艺术汇演(参演)的同时,要注重推动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开展,注重与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活动的结合,使更多的残疾人参与其中,更大化地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汇演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参赛工作。各地文化部门要组织各方面的文艺专家,主动参与汇演参评节目的创作、辅导和推荐工作,同时在排练场地及舞美方面提供支持与帮助;教育、民政部门要动员和组织在校残疾学生和社区、福利企事业单位中的残疾人和残疾职工积极参与汇演活动;残联要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工作,主动向当地残工委汇报,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做好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使汇演成为促进全社会更加理解、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效平台,成为推动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手段。

3、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实施方案》的要求上报节目,内容与形式要推陈出新;声音类新创节目须附歌词和曲谱,戏曲节目须附剧本一起上报,舞蹈类节目配乐随同光盘一起上报,器乐类节目需组委会提供器材、设备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附件:1、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实施方案

2、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组委会名单

3、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报名总表

4、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节目登记表

5、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参赛代表队演职员表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杭州市文广新局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实施方案

一、宗旨

本届汇演旨在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关于“我们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展示残疾人才华,增进理解与沟通;培养和发现优秀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全面推进残疾人特殊艺术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组织委员会(见附件2)。组委会由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的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承办单位领导组成,全面负责本届汇演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选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残联组宣部,负责汇演的具体协调和组织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文艺界的著名艺术家、专家、学者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节目的评选工作;仲裁委员会由各主办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裁定、调解在汇演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

三、申报节目要求

(一)节目内容

报送的作品要反映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珍爱生命、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反映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尊重、关心、帮助和支持;用艺术展现生活,反映时代,贴近群众。作品要创意新颖、深刻,构思精巧,形象鲜明、感人,语言生动、丰富。鼓励和提倡报送残疾人自己创作及在反映残疾人题材方面具有特色并富独创性的作品。

(二)节目类别

本届汇演共设声乐、器乐、舞蹈、戏曲四个参演类别(戏曲指中国各民族地区戏曲,小品、魔术、杂技、相声等艺术形式不参加此次汇演)。

(三)节目数额

以区市、县(市)为单位,舞蹈、器乐、戏曲类节目各限报2个,声乐类节目限报3个,可以空缺,但不得多报,不得跨类别替补。

(四)节目范围

各地申报的节目必须为2013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0日内新创编或改编的节目(凡参加过历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特教学校艺术汇演等的作品不得参演);鼓励推出新人新作,创编具有残疾人特色的新节目。

(五)申报时间

各代表团要严格按照汇演通知的要求,创编、选拔、推荐参演节目,组委会将于3月赴各地进行节目初审。

四、评选方式

本届汇演的节目在各地上报的优秀节目中选拔产生,采用现场比赛、综合评选的方式举行。

各单位要在组织好本地现场评选、汇演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全市评选和汇演。

五、参演对象及名额

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人、听力语言残疾人均可参加本届汇演,残疾人演员原则上应代表户籍所在地代表队参赛,在异地工作、学习一年以上者,可代表所在单位、学校所在市参赛(声乐、器乐、舞蹈类节目参演演员必须全部为残疾人,健全人不得参与;戏曲类节目中确需健全人协助表演的,健全人所占比例不得超过该节目所有参演人员的50%)。

参加汇演的各代表队人数限制在50人以内,其中,工作人员(包括领队、编导、辅导老师及其他非演出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4。

六、参演方式

(一)各代表队根据组委会的安排进行走台和比赛。

(二)声乐、器乐类节目可以有伴舞,伴舞者必须是残疾人,且在评选中不作为加分因素。伴奏音乐(须命名为:XX区县XX类XX节目)与报名表一同报送。

(三)所有参赛残疾演员必须携带残疾人证。   

(四)本届汇演现场评分,汇演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并从中选出部分优秀节目进行修改或重新编排,集中优秀演员排练,报送参加全省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

七、奖项设置

本届汇演按照节目类别设表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以节目为单位向演出单位颁奖)及创作奖、辅导奖,为获奖者发放奖杯、证书及奖金(表演优秀奖、创作奖、辅导奖只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设立组织奖,表彰和奖励在本届汇演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八、报送要求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区、县(市)残联要会同文广新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创编、选拔、推荐参加参演节目,请将节目光盘、参演报名总表(见附件3)、节目登记表(见附件4)、参赛队演职员表(见附件5)各一式3份,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市组委会办公室,填写不完整及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杜锦虹

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8号(邮编 310013)

联系电话:87982439,邮箱:364508954@qq.com

九、经费

1、各地筹备、组织汇演发生的费用和各代表队赴杭州比赛往返交通费由各地承担;

2、各代表队在汇演期间的食宿费由市残联负担,超过50名额定人数的代表队,超出人员的食宿,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全额交纳食宿费。

十、其他

1、各代表队报送的《报名总表》和《节目登记表》、《演职员表》要如实填写,残疾类别和人数要准确无误。

2、参演节目按要求必须由残疾人演出的,严禁健全人替代演出;一经查出,取消该代表队全部节目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3、编创者、辅导者应控制在5人(含5人)以内。

4、参加比赛的舞蹈类、器乐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戏剧小品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比赛规定时长的作品取消等级奖评奖资格。戏剧小品类节目应在报名表(附件3)上填写内容梗概(200字以内)。

十、本方案解释权属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组委会。






附件2

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组委会名单

主  任:  钟文静(市残联理事长)

副主任:  马里松(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朋(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方  春(市残联副理事长)

委  员:  郑水泉(市教育局初教处正处级调研员)

          陈  娜(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

          张  鹏(市文广新局社文处处长)

          宋奕平(市残联组宣部部长)

          张  莉(市文化馆馆长)

              方  鸣(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主任)


附件3

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报名总表


推荐单位:

编号

节目名称

参演

类别

表演者

人数

创作或改编

节目

时长

备注














































































 

推荐

 

 

单位

联系人


单      位

 

 

盖      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负责人


附件4

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节目登记表


推荐单位:                  节目类别:            

节目名称:

表      演    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残疾类别

单位



















































创作(改编)者

姓名

方式(标明创作还是改编)

单位
















辅导者

姓名

单位

职务
















编创主题或内容梗概(舞蹈戏曲填写梗概)


附件5

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参赛代表队

演职员表

推荐单位:

表演及辅助演员数

(演员、伴舞、伴奏)

工作人员

(包括领队、工作人员、陪护、志愿者)


总数

总数





总数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残疾类别

残疾证号

队内职务
























































































































注:每个参赛节目填写一份此表。附件4、5可复印,随表寄送参赛人员残疾证和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