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98/2017-239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7-12-07
发布单位: 市农业局(市水产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关于杭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桐9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17-12-07 16:07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赵敏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智慧监管投入力度的建议》,经会商市供销社,现复函如下:

2012年以来,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11〕58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杭州市认真抓好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试点示范、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的思路,通过统一使用软件搭建平台、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推广使用条形码和POS机引导实名购销等,努力建设先进适用、稳定可靠、贴近农民、进村入店、覆盖全市的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体系。目前,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建德、桐庐、淳安等7个区、县(市)已全面完成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全市累计投入信息化硬件建设资金480余万元,建成信息化建设单位(点)477家,信息化覆盖率45.04%;全市现有备案企业1088家(其中已审核1068家),录入监管平台数据库的生产经营单位1059家,备案产品6472种(其中审核通过6245种)。

一、我市农业投入品智慧监管主要做法及成效

1、领导重视,争取各方支持。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时监控农业投入品品种、用量、使用强度,以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数量等,是提升农资监管能力的创新之举,是构建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农业执法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省农业厅、省总队决策部署,深入各地调研农资信息化建设。市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农业局原局长程春建明确批示,要求专门安排建设资金,用于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区、县(市)农业局均成立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地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如:余杭区区级财政平均每年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富阳市累计投入75万元的总资金中,其县级财政安排60万元,占比80%。

2、示范引领,分批陆续推进。按照以点促面的策略步骤,实践中我们注重引导大型的批发、连锁企业作为项目的主导实施者,或选取基础条件好、容易推进项目建设的点作为建设对象,积极营造氛围,带动其他综合条件尚可的点加入到建设的队伍中来,分批次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比如,我市淳安县在首年实施过程中,选取淳安县惠多利农资公司连锁经营门店和规模较大的农资店共20家单位,进行探索性的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桐庐县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明确要求以桐庐农资公司、桐庐好利农农资公司、桐庐永灵植保公司三家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申报的网点经所在公司初选后,报县执法大队进行考察、审核。对于一些综合条件较差的农资店,各地在操作过程中,没有硬性要求其纳入信息化建设的实施范围,待条件成熟再分批择机纳入,以避免资金、人力的浪费。

3、多措并举,提升建设实效。一方面,信息化建设与规范化建设并举。2014年,杭州市级层面将“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经营规范化建设”项目列为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具体分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即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与农业投入品经营规范化两个子项目并行实施,将我市萧山、余杭、临安、建德、桐庐、淳安、西湖列为市级层面的建设实施范围,提出“措施保障”、“监管信息化”、“经营规范化”三方面内容共29项考核指标,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照实施,期望通过项目的实施,经营单位在硬件建设、软件管理等方面都有一个明显的提升。另一方面,硬件建设与软件开发并举。为更好的体现“个性化需求”、“简单化操作”,我市余杭区在这方面做了探索,在省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设计了一个配套软件,将废弃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回收管理等功能予以集成,同时,简化农资进销平台操作,界面只有进货和销售两种,点击进货用扫描枪扫描条形码就可以进货,点击销售用扫描枪扫描条形码就可以销售,使用后的数据自动上传至省农资信息化平台,省去了较为复杂的操作流程。

4、加强培训,提高操作能力。一是召开现场会,在建设实施前安排建设单位业主赴已建单位现场参观见学,帮助其增强感性认识。二是组织各类形式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通咨询热线、分发《农资信息化系统使用操作手册》、创建交流QQ群等方式加强宣传培训,使农资信息化建设业主尽快熟练使用农资信息化系统。三是加大对口指导力度,选择具有综合能力较强的电脑公司作为合作对象,定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资店一线提供一对一的上门服务,手把手指导业主学习系统的操作和使用。

5、建管结合,避免建而不用。为确保建设质量,余杭区在推进过程中明确提出,实行考核验收末位淘汰制,应用倒逼机制迫使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主动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该区还开发配套软件对农资经营单位使用率进行监控,软件会通过系统定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农资经营单位,如提醒后连续一周未使用,该软件将自动发送短信通知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督促其提高使用率。桐庐县制定《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使用验收办法》,对实施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验收,并配套奖惩措施,促使经营人员使用POS机销售农资产品;自2012年开始,县执法大队专人负责监管平台的日常巡查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的巡查,巡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农资连锁公司,探索形成长效管理制度。

通过持续努力,推进农资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农业投入品智慧监管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农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完善。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农资产品生产、批发、零售到最终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完整记录,建立起贯穿整个农资产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既盯牢了源头进货关,堵住不合格农资进入流通领域;又把住了销售关,确保农户可凭农资销售点POS机打印小票,对问题农资有证据追溯责任。二是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资信息化建设有力推动了我市农资经营转型升级,改变了传统农资店经营环境,使其亮化、洁化、规范化,有力提高了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科学监管、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农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从业人员的守法自觉性得到增强。以农民信箱、QQ群、微信群交流等形式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新手段,更加注重实时监管,通过定期发布农业法律法规、农业相关政策、警示信息,切实增强了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知法守法自觉性,查办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逐年呈下降趋势,有效遏制了农业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农资信息化建设通过对农资产品供货商资格审查、登记备案入库、进出货管理等进行全程监管,有效保障了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从而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诚如建议指出,目前“对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商(批发、零售),以及购买、使用者还没有可以全面实时在线监管,还没有建立可追溯体系。”随着工作的持续深入,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农资监管和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持续加大力度改进提高。

1、经营单位资质及准入门槛不高。从经营规模看,大部分信息化建设点以零售为主,大型农资规模经营和连锁经营比例较低;从地区分布看,不少农资经营店分布在偏远的农村,准入门槛不高,存在规模小、散等特点,影响农资信息化建设规模化和质量层次的提高。

2、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业者整体年龄结构偏老龄化,文化水平偏低,电脑知识匮乏,有的因农资信息化建设系统操作比较麻烦不想用、有的怕执法大队在线监管不敢用,因个人技能和认识偏差等原因,造成农资经营单位没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技能,没有最大限度地利用系统具有的数据统计、经营分析等功能;有的单位甚至把信息化设备当成摆设,电子台账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开机时间短、使用频率低、台账内容缺失多。

    3、网络监管和可追溯问题仍然存在。农资商品登记备案信息和农资商店进、销、存信息都是通过网络远程录入传递,有不少经营单位以完成任务为目标,录入系统产品远小于实际销售产品,不录或少录现象仍有发生,不诚实操作行为易产生信息不实。信息化平台软件也存在更新不够顺畅、启动慢、数据上传受阻、后台数据汇总和省平台不一致等问题。农资商品没有统一条码,目前区、县(市)也仅对在本辖区几个大的批发商产品进行备案和制作条码,对外来渠道进货的农资商品除现场检查外监管乏术,未全面发挥信息化平台的追溯功能。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我们将根据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智慧监管的力度,在农资监管信息化设施基本建成后,把信息化系统应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探索构建“建、管、用”长效机制,避免“建而不管、建而不用”,真正使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取得实效。

1、抓建设促提升,进一步发挥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作用。按照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五有”标准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特色作物农药风险管理等工作,坚持 “监管一户,发展一户,带动一户”的工作理念,每年考虑新增一些相对比较成熟的农资信息化点,扩大系统覆盖面,总体上保持质有提升、量有所增的态势。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设工作,扩大涵盖面,将有一定规模且符合实施条件的农资经营点纳入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范围,确保信息化系统正常使用。在确保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0%入库的同时,进一步引导信息化建设点做好购进主要农资产品的数据录入工作。充分运用智能平台、数据汇总分析以及QQ、微信群交流等形式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新手段,更加注重实时监管,通过定期发布农业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政策、警示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业务指导,提高监管实效。

2、抓培训强素质,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履职意识与能力。把好人员选用关,各地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将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员优先安排从事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管理。实施“定期+机动”的培训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分发《农资信息化系统保用担任手册》和上门服务等多种渠道形式,指导各区、县(市)每年落实不少于2次农资信息化培训,使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思想认识到位,能够熟练使用信息化系统,从而提高系统使用率。适时开展参观见学,在总结挖掘各地经验做法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到农资经营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参观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3、抓制度严管理,进一步建立农产品智慧监管长效机制。严格备案审核制度,各职能监管部门按标准、按规定、按程序,认真开展农资企业、农资产品的备案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库质量,加强数据审核,真正抓好农资信息化源头监管。坚持检查通报制度,各区、县(市)执法大队结合“绿剑”执法、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等工作,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市将开展阶段性工作情况通报。落实考核评比制度,按照省农资信息化工作考评要求,抓好具体落实,倒逼推进工作。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宣贯《浙江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健全以行业自律为主的农资生产经营使用安全承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档案建立等诚信制度,通过“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行政处罚数据等信用信息,构建农资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

4、抓标准树形象,进一步提高农资经营规范化水平。培育农资经营龙头单位,构建经营行业规范、进出把关严格、内在质量保证、经营服务周到的现代农资流通网络。按照省总队下发的《2017年全省规范提升农资经营行动方案》(浙农法﹝2017﹞14号)的通知要求,对照农资经营单位建设规范五条标准,指导各区、县(市)以“绿剑”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依法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假劣农资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资黑窝点,淘汰一批低小散的经营主体,引导辖区内农资经营单位向规范化、信息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真诚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农业建设和发展!

 

杭州市农业局

                                         2017年7月5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联系人:刘江            联系电话:8725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