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59/2017-1644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7-10-11 |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杭发改办〔2017〕413号
各区、县(市、管委会)发改局(经发局)、财政局,市各有关部门:
为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PPP项目签约落地,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全市PPP项目库,建立市级PPP项目推进机制。请你们抓紧做好PPP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面向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领域内的存量项目和新建项目,结合省、市补短板的相关要求,聚焦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主要包括以下领域:
1.能源。包括水电、天然气发电、风电、新能源发电、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项目等。
2.交通运输。包括铁路、高速公路、码头、机场、轨道交通等。
3.水利。包括引调水、水系整治、水库工程等。
4.环境保护。包括生态修复、重金属污染治理、废旧资源循环再利用、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
5.农业。包括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化大型沼气等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林业。包括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森林公园等项目。
7.重大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充电桩、停车场、园林绿化、地下空间开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
8.公共服务。包括科技、教育、医疗、体育、旅游、文化、养老等设施。
9. 城镇化提升。包括新型城镇化综合开发、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等。
10.其他。包括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已明确参与建设运营的社会投资主体,或项目所在地政府已确定采用PPP模式。
2.项目需求长期稳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不得低于10年,且在合作期限内社会资本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得减少。
3.项目收益回报机制、风险分担机制清晰,预期投资回报合理稳定。
4.推荐BOT、BOO、BOOT、TOT、ROT、委托运营,股权合作等PPP方式,不得使用BT模式。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相关要求,按照“政府投资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原则上不支持经营性项目。”的总体思路,通盘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与PPP项目安排之间的关系,远近结合、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申报的PPP项目情况及推进情况将纳入今年省、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
2.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分2017年新签约类、洽谈类、推介类、前期谋划类四类,全面摸排、梳理汇总本部门、本区、县(市)PPP项目,其中,2017年新签约类、洽谈类、推介类项目需上报PPP项目推进计划进度,前期谋划类项目如情况允许,也请上报PPP项目推进计划进度。申报表格见附件。
(1)洽谈类项目是指已完成项目立项、核准等前期手续,已形成PPP项目实施方案,预计能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与社会资本的签约或完成社会资本招标程序的项目;
(2)推介类项目是指前期工作已启动,预计能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
(3)前期谋划类项目是指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或“十三五”各类专项规划,已确定采用PPP模式,预计PPP推介工作能在2018年取得重要进展的项目。
3.已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PPP项目库的,本次请继续申报。
4.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本行业、本县(市、区)的PPP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书面报送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政部门可联合上报,也可单独上报),并发送电子稿。联系人:章王晟,联系电话:0571-85251869,传真:0571-85251894,电子邮箱:hzspppzx@163.com。
5.申报洽谈类项目请提供采用PPP模式的实施方案、推介类项目请提供初步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运作方式、投融资方案、投资回报机制、风险分担机制、项目区域位置图、项目效果图、项目立项、土地、环评等前期审批资料)。
6.本通知(含附件)电子版已上传至“杭州市PPP项目工作QQ群(496145394)”共享文件,请加入后自行下载。
附件:1.杭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
(2017年新签约类)
2.杭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
(洽谈、推介、前期谋划类)
3.杭州市PPP项目推进计划表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2017年9月20日